南丫海难死因|海泰号获豁船速限制 海事主任称仍需保持安全航行
39死南丫海难死因研讯今(4日)续,海事处前高级海事主任供称,“海泰号”在事发当年获批豁免船速限制,但他强调船只仍要遵守《碰撞规例》保持安全航速。他又认为雷达操作证书由其中一名船员持有便可满足法例要求,没需要要求由船长持有。
维港内最高航速可达15节
海事处前高级海事主任李建邦敢出庭作供,李指其职责包括检查船只有否超速及检查牌照等。李指,处方在2012年应港九小轮申请,批准“海泰号”豁免船速限制,在维港内最高航速可达15节,南、北及青洲北航道则可达35节。
获豁免船速仍须守碰撞规例
李表示,即使船只获豁免船速限制,仍须遵守《碰撞规例》保持安全航速,并符合船上至少要有一名船员持有合格雷达操作证书的要求。李表示,豁免机制是考虑到服务需要,让客船在安全情况下更快速地运送乘客。
法例没要求船长需持雷达操作证书
代表家属的大律师李峰琦指,根据港九小轮提交的豁免申请,有16名船长持有雷达操作证书,但法例没要求船长必须是证书持有人。李续指,有专家建议海事处要求由船长持有雷达操作证书。李表示:“冇咁嘅需要。”
审批航速非其组工作
被问到批准豁免限速时,会否考虑船只的破舱稳性和载客量,李称以他所知没有,另指无资料会否考虑同一航线中获豁免的船只数量。李指,他当时负责执法工作,审批航速豁免不是由其组别负责。
海事处的大律师罗蔚山指,“海泰号”的最高航速不能达到35节,有专家指当时“海泰号”航速是22.5节。李说:“唔系好大印象。”
39名遇难者:区晓霖、邬宝甜、张月媚、许嘉伟、李瑞兰、郭亮莹、苏贵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张颂轩、徐莲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颂彩、Ie Hwie Wendy 、黄丽珍、黎翠玉、徐志伟、陈敏盈、陈荣基、郑燕兰、刘静岚、梁家杰、李咏梅、甄子祈、古文昌、赵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灵、林嘉敏、刘文丽、陈巧銮、郑先鑫、何黄佩兰、徐凯盈。
本次研讯共7名难属参与,他们由大律师谭俊杰和李峰琦代表,其中2名家属赵炳全及梁家杰的姐夫列席。研讯的利害关系方包括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建造两艘船的财利船厂及香港电灯有限公司。
案件编号:CCDI-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