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死因|船公司董事谈未建水密门:唔系无做系无需要做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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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庆39死南丫海难死因研讯今(14日)展开第7日研讯,财利船厂董事罗衍莹今出庭作供,他强调财利按图施工,他没有资格去质疑图则。研讯主任及家属分别指出,有信件显示财利知悉需要安装水密门,标书列明须建5道水密舱壁。罗强调财利是按图则施工,谈及安装水密门一事时更称:“唔系冇做到,系无需要做。”

南丫海难・专页

财利船厂董事罗衍莹强调依图则建船,对无建水密门,他称并非无做,而是无需要做。(陈晓欣摄)

罗衍莹负责建船工作

财利船厂董事罗衍莹今出庭作供。罗称,他在1977年在财利实习,后来成为8名罗氏董事之一,罗与兄长罗愕莹负责商业船只的建造业务,其他兄弟负责游艇业务等。罗衍莹指,其兄长负责接洽商户,他负责建造新船的工作,分配人手。

对绘制设计图不知情

被问到“南丫四号”的投标、绘画图则的事时,罗衍莹均表示他没参与。早前财利工程部经理张泉佑的证供提到,他在建造“南丫四号”的时期移民,故财利外判了其工作给新加坡公司“Naval Consult”。研讯主任今问罗衍莹,情况是否如张泉佑所言。罗笑言:“No comment (不予置评)”,指他与张不是深交,对张的能力所知有限;他没参与外判工作,不知道当时由“Naval Consult”绘制“南丫四号”设计图。

造船交内地船厂建造

就“南丫四号”的建造,罗称建造金属船体不是财利的专长,故兄长当时委托内地的“梧州船厂”建造船壳。罗称他负责监察造船进度,曾北上船厂一至两次,但没参与详细施工。

没有计算方面经验

研讯主任李希哲问,罗衍莹在建造“南丫四号”时已入职财利约20年,对造船要求是否有一定认知;以及舱壁数目是否很重要。罗称,他对造船要求有认识,并指舱壁数目“好techincal(技术性)”,他没有计算方面的经验。李续问,罗是否可以从图则上得知船只的舱壁数目?罗称按图施工最重要,至于画得是否得当,罗称他无资格去质疑,船只有5或6块舱壁,并称:“对或错我哋唔会深究。”

后期工作在港建造

罗衍莹表示,船壳完工后由中国船级社及工程部主管冯继明把关,他只负责监督进度,不知道船壳验收时的状态,“南丫四号”船壳其后运返香港进行后期建造工程。

不会揣测图则不一致原因

李希哲续指,“南丫四号”的多幅图则不一致,有些显示舵机房和油箱房中间有一通道口,有些则标示设水密门,问罗是否知悉。罗称现在知道。被问图则不一致原因时,罗说:“我唔会揣测。”又称:“我都答你唔到点解㖞真系。”

指冯认为需安装水密门

李希哲指,根据冯继明在1995年与“梧州船厂”的信件来往显示,半格舱壁需要安装水密门,“梧州船厂”曾在舱壁开孔,以让工人进入船舱施工,该孔在完工后已密封,船壳运回香港后,须由财利装上水密门。李指,似乎财利清楚需要安装水密门一事。罗说:“佢(冯)当时点去认可呢个系水密舱我唔知,唔识答呢个问题。”并指是冯个人认为有需要安装水密门。

指水密门并非无做而是无需要做

李指,财利最终没有加水密门,可能出于人为疏忽所致或考虑后的决定,罗为两个可能性都不对,指出海事处在1994年批准的图则列明,舵机房和油箱房之间设通道口,强调财利是按图则施工,就安装水密门一事,罗称:“唔系冇做到,系无需要做”。

标书列明要有水密舱

代表家属的大律师谭俊杰指,“南丫四号”标书早已列明“船体将以五道水密舱壁划分为六个舱”,财利如有改动须获船东港灯同意。罗称:“字面系咁讲”。谭续引用海事处批准的多张图则指,图上标示了“WT BHD”(水密舱壁),问罗如何理解图则。罗回答:“冇理解㖞,我当时冇睇过图则。”

在海事处代表罗蔚山询问下,罗同意财利应依合约造船,罗另指他没看过财利与“Naval Consult”的合同。

维修部主管叶锦滔称有发现两房之间有出口,但没装水密门,认为并不常见。(陈晓欣摄)
维修部经理麦志钊指点算救生衣非维修部工作。(陈晓欣摄)

维修员称见两舱有通道出口

此外,时任维修部主管叶锦滔供称,他在2003年及2005年海事处验船官为“南丫四号”进行年检时有进入船舱检查,他两度通过一个在舵机房和油箱房之间的洞(即通道口),事后没有向任何人汇报。

不记得有否带图则验船

在谭俊杰大律师提问下,叶称两舱之间设通道口但没装水密门不常见。谭追问,叶说不常见是否代表曾经见过没装水密门的通道,叶迟疑片刻后说不肯定,并指他没找图则对照,没考究为何该处没有水密门。谭继续向叶展示基本布置图则等逾10张图则,问当时叶或海事处验船官有无带备图则上船。叶称不记得了。

点算救生衣非维修部工作

叶锦滔的时任上司、维修部经理麦志钊供称,维修部会根据“南丫四号”船东港灯所提供工作清单上的项目进行维修,港灯工程师会监察及覆检。麦指,船上的救生设备及座椅由船长负责点算及检查,不是维修部的检查项目。

39名遇难者:区晓霖、邬宝甜、张月媚、许嘉伟、李瑞兰、郭亮莹、苏贵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张颂轩、徐莲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颂彩、Ie Hwie Wendy 、黄丽珍、黎翠玉、徐志伟、陈敏盈、陈荣基、郑燕兰、刘静岚、梁家杰、李咏梅、甄子祈、古文昌、赵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灵、林嘉敏、刘文丽、陈巧銮、郑先鑫、何黄佩兰、徐凯盈。

本次研讯共7名难属参与,他们由大律师谭俊杰和李峰琦代表,其中2名家属赵炳全及梁家杰的姐夫列席。研讯的利害关系方包括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建造两艘船的财利船厂及香港电灯有限公司。

案件编号:CCDI-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