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二|队长认用众筹钱赌博嫖妓 曾形容应酬家长似做鸭
“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涉嫌串谋策划杀警抢枪及放炸弹大行动案,“屠龙”队长黄振强早前供称他2019年参与社运,之后成立了“屠龙小队”,又开设“育龙”频道众筹,连月参加多次示威后,与其他组织计划在2019年12月8日进行一次大行动,却在行动前夕被警侦破。
黄之后接受辩方律师盘问,他承认有用众筹钱赌钱嫖妓,赌博总投注额高达30万;同时与最少三名女子有关系,又自称与“家长”关系好,更形容应酬似“做鸭”。律师问他提供过什么服务时,黄一度情绪激动,并需惩教署职员擡走。
黄振强曾向法庭投诉,被捕时遭至少三警施袭。他又承认,明知控方案情有错,仍然承认案情,这样“串谋谋杀”罪才可获存档法庭。法官问明知是错都认?他说“认罪就要认晒啰”。
认曾用众筹的钱下注并有输钱
黄振强在接受首被告张俊富的律师盘问时,承认他在2019年9至12月期间,共投注29万7千多元,且有用众筹所得的钱下注,亦曾输钱,但强调这非私吞,只为纾压。
曾向警称向吴要枪是投其所好
律师又指,根据黄与另一同谋者吴智鸿的通讯记录,黄曾向吴称想要枪,但黄被警方查问时,却称其实不想“掂呢啲嘢”,只因吴称有百多万,他想将来向吴攞“资助”,才投其所好。黄却称不记得。
律师质疑黄未有向队员提及行动细节
律师又指,黄与小队成员在2019年11月同游泰国,黄未有如其口供所言,向队员提及“大行动”的细节,仅向队员提过放烟花,黄否认说法。律师续指,“大行动”前一天,即同年12月7日,他们在安全屋谈及翌日的行动时,当时因有其他队员的女友在场,故黄不便透露行动中有如放炸弹及用枪杀警等内容。黄认当时现场有其他人,但记忆中有提过计划。
队员有共识不会用枪杀警
律师续指,黄原本计划在“大行动”事成后,便会“著草”去台湾,但黄未有预队友同行,因黄知道,队友们有共识不会用枪杀警,若他们知道计划,必然会反对,亦不会与吴合作。黄只同意有成员反对用枪及炸弹,但无反对与吴合作。
黄否认想走佬及把众筹钱据为己有
黄承认他已认的筹款罪,涉及金额达4百多万,当中有不少是现金,亦同意他当时所收现金至少有100万,他亦认与吴相识后,曾收吴1万元资助。律师续指,黄曾向警称,若事成并“走佬”到台湾,吴会给他100万,指黄为贪心而参加吴的杀人计划。黄否认为钱杀人,但认众筹所得的钱只有他知,其他被告都不知情。律师指黄欲潜逃后把众筹钱据为己有,黄否认。
黄认曾想过要枪及亲自杀警
黄在次被告张铭裕的律师盘问下,承认他当时非常仇警,在“大行动”前曾向吴要求要枪。律师引述黄发给吴的讯息提到:“我谂住趁乱,乘机啪两件”,黄又叫吴不要让黄的队员知道。黄承认当时不想让队员知他有私心杀警,认为无需队员知他想做这样危险的事。律师即追问:“咁咪变咗(队员)畀你拉落水,协助你咁?”黄考虑过后称,他最后都放弃了计划。
闻有手榴弹后怕死不再要枪
律师指黄与吴之后的讯息显示,吴提及有手榴弹,黄即表示不要枪了。黄同意他怕死,惊炸埋自己。律师指,黄事前亦未有向队友提及炸弹设置的位置,而该位置附近有油站,质疑他未有顾及队友安全。黄称他不曾光顾油站,当时未有将油站与爆炸连系起来,亦不知炸弹威力。
黄当时与3名女子有不同关系
第三被告严文谦的律师则盘问时,直指黄曾到泰国嫖妓,黄认有嫖妓,但称因怕在泰国的女友发现,虽然有嫖妓,但没有发生性行为。黄又认与一名叫“佩仪”的女“金主”感情要好,“佩仪”并有帮他执行理;黄亦认与闪灯队的女队长Kristy有暧昧关系。
被问曾提供什么服务突变激动
律师不禁质疑,黄声称当时要纾压,其实是因为周旋于不同女子之间而感压力,黄否认。律师续指黄与Kristy的讯息中,曾自称与“家长”感情几好,更形容“好似做鸭”,黄即解释只是讲笑,又称因在香港长大,习惯说话粗俗。律师便追问:“你提供咗咩服务?”黄回复:“视乎深浅程度唔同。”黄之后便开始要深呼吸,之后变得激动及哭泣,要回羁押室休息,途中更突脚软跪下,最后由4名惩教员把他擡走。
否认纾压无预队友
黄之后回到证人台作供,否认为敛财而发出不理真假的文宣,律师再指他把众筹款项用于赌博及嫖妓,却“无预队友”,黄承认赌博嫖妓是其纾压方式,但强调他有在队友身上花上20万元提供减压方法,并非“无预队友”。
否认推队员试枪受军训免涉重要活动
第四被告李家田的律师盘问时,更指出黄在2019年10月20日的示威中,曾被警员截查,当时李向警方自称是“和理非”,黄承认当时说法有出入。律师继而指黄曾以受伤,或自称实力够,无需接受军训等为由,只派队员出席同谋者吴智鸿安排的台湾军训和西贡试枪,指黄不参与重要及严重的活动,目的是:“令你对手唔好掂呢啲咁嘅嘢。”黄一概否认。律师又指,其李实没有出席多次会议,根本不知“大行动”的计划,黄亦否认其事。
代表第五被告赖振邦的大律师盘问时指,黄在录影会面提“大行动”前数天,他们在糖水店与“屠龙”军师Kan、同谋者吴智鸿、闪灯队队长Kristy等见面,吴曾提及“大行动”的计划,后来四人一同到荃湾一间酒吧。但黄未提当时赖也在场,赖并称担心店内CCTV有收音功能,最后未有讨论“大行动”细节。黄同意。
代表女被告刘佩凝的律师盘问时指,黄向刘要资金买枪只用绿色枪的表情符号代指枪,质疑该枪可以是水枪或假枪,黄称无法判断;辩方又指刘曾先后7度转帐共24.5万元予黄,黄用该笔资金偿还其拖欠三间财务公司的部份欠款,又转帐7万至其马会户口用以赌马,但从未用来买枪,黄同意。
律师又指,黄明知吴在2019年9月安排队员到台湾受军训,与他们原本计划同年12月的“大行动”无关,但在案情上仍承认,因为以黄理解的认罪协议,他必须完全同意控方案情,部份控罪,如“串谋谋杀”等,才可获存档法庭,故他明知案情有误仍承认,黄同意说法。
辩方指龙心是电脑游戏述语
辩方续指,黄曾在众筹频道称:“任务目标系集齐最少30粒龙心”。他称其意是击杀警员30人,辩方质疑“龙心”在“屠龙Online”是指一种可用现金购买的宝石,非黄所指的警察的命,故阅读的人或有不同理解。黄称不认识该游戏,更不清楚“龙心”为何物。至于就黄早前供称曾向女被告刘佩凝透露会用枪和炸弹,辩方指黄只视刘为棋子,不会向她提及行动,直指黄认罪才“笃”刘出来,黄否认说法。
庭上又播放黄与警的录影会面,黄指杀警计划由吴主导,吴更教唆他成为枪手,但他拒绝。黄早前亦有称他被捕后遭警方武力对待,辩方问黄是否曾被警威吓是“大陆仔”,及称会把他送返内地,黄称不记得。
辩方质疑“屠龙”队长黄振强因任控方证人获免予起诉书及串谋谋杀罪亦获存档法庭,加上认罪获刑期扣减,故在庭上说谎,黄不同意;辩方又指,其中一名被告严文谦向黄索零用时,黄以“(钱)未到手”,及“见面畀”为由拒绝,质疑黄为何不以其他方式转账,黄称因手上现金较多,又承认无留意严的经济状况,即使严有在留言透露经济拮据他也:“无乜理。”
黄作供完毕。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