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一|首宗反恐条例案件 队长认罪供成军经过策划杀警

撰文: 赖琦 劳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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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与另一激进组织,涉嫌计划在2019年12月一次大型示威游行中,放置两枚炸弹,并计划杀警及抢枪,唯计划最终被揭破,并有多人被捕。其中6男1女否认串谋谋杀及筹集资金作恐怖主义活动等罪,案件在4月23日起于高等法院开审。这是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条例》提控的案件,由陪审团裁决。
自称是屠龙小队队长的黄振强,早前已认罪,他以控方证人身份指证队友,他在主问部份的证供提到,他参与612示威,721后全身投入,与志同道合的示威者组成“屠龙小队”,寓意警方速龙都可屠。他们组织名气大,众筹反应佳,组织曾到台湾军训、西贡试枪,最后计划2019年12月8日,民阵游行中引爆炸弹和杀警。

屠龙小队案专页

6男1女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许湛荣及刘佩凝。

首六名被告都是男性,他们同被控《反恐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以及交替控罪、《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以及串谋谋杀。李家田还另外被控多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

控罪指他们于2019年8月1日至12月8日期间,在香港串谋黄振强、吴智鸿、苏纬轩、彭军壕、林铭皓、梁政希、张坚顺及其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体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特定目标送递、放置或引爆两个爆炸装置;控串谋谋杀香港警察。

女被告刘佩凝是唯一获准保释的,她被控《反恐条例》下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另外八人已经认罪,其中三人以控方证人身份作供,即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游行日负责把风的彭军壕,以及枪手苏纬轩。

法庭选出六男三女、一共九人的陪审团。法官张慧玲提醒陪审团,不应该透过庭外其他方式,例如网上搜集资料“查案”。

控方:被告计划12月8日国际人权日引爆炸弹杀警

控方在开案陈词中表示,“屠龙小队”在2019年8月成立,9月去过台湾军训,11至12月曾在西贡试枪,潜入几间大学的实验室偷窃化学品原材料,又制作引爆装置,准备安全屋等。12月7日在香港华仁书院组装炸弹,12月8日是原订实施计划的日子,当日早上警方展开拘捕行动。

2019年12月8日民间人权阵线发起“国际人权日大游行”,控方说被告计划在游行期间,先在湾仔英皇中心对出,引爆威力达半径100米的小炸弹吸引警员到场,枪手在高处射击警员,迫使警员后退,再在轩尼诗道近警总方向,引爆威力达半径400米的大炸弹,炸弹有8公斤炸药,内藏150枚铁钉,警员受伤后可以“全民抢枪”,即屠龙队员可捡走警察的佩枪留为己用。

2019年12月8日,民阵发起国际人权日大游行,民阵指有80万人参与,警方指最高峰时有18万人。(资料图片 / 郑子峰摄)

主控官:炸弹伤害无差别无政治立场

控方提及多名被告和同谋者的角色,被告张俊富持有荃湾仓库锁匙;李家田、赖振邦、张铭裕,与早前认罪的吴智鸿,去过西贡试枪;赖振邦、张铭裕、许湛荣,以及认罪的吴智鸿、彭军壕去过台湾军训;被告刘佩凝管理“育龙”telegram频道向公众筹款。

控方亦指认罪的苏纬轩是“枪手”,原计划在行动日于高处负责开枪射击警员。苏纬轩于2019年12月20日在大埔被捕,期间曾反抗和开枪,终被警员制伏。

主控官呼吁陪审团不论政治观点,只看庭上证据,说两个炸弹造成的伤害是无差别、无政治立场的,又指游行是民阵的、杀的是差人,大家想想是差人多,还是游行的人多。

2019年12月8日,警方在荃湾工厦捡获一批武器,拘捕一人。(资料图片 / 邓咏中摄)

队长黄振强认两罪 任控方证人

首阶段审讯的焦点,是已经认罪的“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作供。他承认两项控罪,即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而串谋谋杀、管有爆炸品就获存档法庭。

辞掉地盘工全身投入社运

黄振强透露,2019年6月时他20岁,任地盘搭棚工人,他参与了当年6月12日的反修例示威,并开始使用通讯软件Telegram,并加入了不同群组。他在721元朗白衣人袭击事件后,决定辞掉工作,全身投入社运,从而认识另一组织的成员吴智鸿,并曾与吴所属组织的成员见面,并获告知他们是2014年占中及占旺的中坚分子,当中亦有“金主”。

2019年8月25日,荃湾示威中,有人建议到黑社会看场的店舖“装修”。屠龙小队接受传媒访问指,当时队员有粉红色标记。队长黄振强作供称,当晚冲突传媒争相报道,感到莫名兴奋,便改名“屠龙”。(资料图片 / 曾梓洋摄)

荃湾示威后“起朵”成立“屠龙小队”

黄随后在其他示威活动中,认识本案受审的被告严文谦。他们与其他示威者在参与同年8月30日于荃湾一带的示威时,有人发起到黑社会活跃的二坡坊一带“装修”店舖。黄称因之前曾有示威者在同区遇袭,疑是该区黑社会所为,他们在荃湾区示威时,有人提议到黑社会“看场”的店舖“装修”。

该次事件引起回响,他与数名成员感到兴奋,觉得起了“朵”,便与严文谦、张俊富、张铭裕及李家田等人组成“屠龙小队”,寓意“速龙”警员都可“屠”。

黄又称,小队成立后,他被推举为队长,他又透露其他群组成员介绍,认识不少“金主”及“家长”,据他所知,幕后金主不乏律师、议员、教师及专业人士。

黄振强称,2019年8月25日,荃湾示威中,有人建议到黑社会看场的店舖“装修”,当晚并有警员开枪,事件引起回响,屠龙小队不久后就成立。(资料图片 / 李泽彤摄)

吴智鸿团队有意用真枪、办军训

黄振强劝退常迟到、瘦弱和女性成员,将团队“精英化”,从约30人减到约10人,另设“灭龙”telegram群组。黄振强在庭上逐一指认被告严文谦、张俊富、张铭裕、李家田的telegram账号,说他们属于屠龙小队。

黄振强作供时指,721后在公海telegram群组认识账户名为“流浮山刀手”的吴智鸿。吴智鸿之前已认罪,黄振强说吴智鸿自称是2014年“占中”的中坚份子,透过他认识另一已认罪的彭军壕。

黄振强说吴智鸿的团队有意引入真枪实弹和举办军训,他当时反应是“听住先”,起初各有各玩之后频密来往。

苏纬轩于2019年12月20日在大埔被捕,他曾反抗和开枪。(资料图片)

曾出席“勇武派会议”认识各路人士

2019年9月,黄在吴的邀请下,曾到科大出席一个名为“勇武派抗争会议”,认识不同派别的勇武派人士。会议有屠龙小队,吴智鸿团队,另一勇武小队“蜘蛛队”,不属于任何团队的“老虎仔”,“本土民主前线”的钟雪莹以及她当时的男友苏纬轩。钟雪莹、苏纬轩都因为本案被捕和认罪。

黄振强供称,吴智鸿在会上指示威者只有“火魔法”,与警方武力不对等,提倡主动出击用军火杀警。

每次示威用过百支汽油弹

黄振强说“老虎仔”能提供军火,后来有向“老虎仔”买汽油弹,每次示威要用过百支汽油弹,每次花费十几万元,费用包括找地方设工场及请工人。黄又指,示威活动上,不同小队有不同功能,屠龙小队主要负责破坏及冲击警方设施。

吴智鸿又安排台湾军训,会包食宿,当地退伍军人设计课程。“屠龙小队”最后派出张铭裕赴台,控方问为何吴智鸿会选择屠龙小队,黄振强说他欣赏屠龙的勇武实力。

女被告刘佩凝(左)获准保释。控方指她为屠龙小队设立了“育龙”telegram频道众筹资金。(郑子峰摄)

设育龙频道众筹集资

黄又称,小队除了在装备上要花费,成员亦会向他索取生活开支,他们亦曾派成员到台湾接受军训。同年10月,小队开始仿效其他政治团体众筹,他经被告严文谦认识一名TG帐名为“So fairy”的人,即女被告刘佩凝,刘自称是群组“春田花花”的频道管理员。

黄曾与刘讨论筹集资金的事。刘为“屠龙”开设一个名为“育龙”的频道众筹,又在“春田花花”及“老豆揾仔”这两个频道为“育龙”宣传,并有在频道上放宣传片。

接受传媒访问后反应热烈广获支持

惟“育龙”成立后,有人质疑屠龙小队太高调,质疑他们是“鬼”。2019年11月8日和15日,《立场新闻》和《苹果日报》分别刊出“屠龙小队”的专访,黄振强承认用化名Geroge接受访问。他们作出一轮宣传后,众筹反应热烈。黄称他曾发出一篇文宣,便已筹得十万元。

众筹款项存入黄振强的汇丰、马会户口,或者经刘佩凝的户口转账至黄振强,黄振强决定怎样用。他又指想筹备500万元“安家费”,但到被捕前筹得30多万元。

大行动前有成员曾试枪

2019年11月11日中大冲突,黄振强有参与并受伤,所以未能出席到西贡试枪,由李家田、张铭裕参与,事后他收到试枪的影片。黄振强称,吴智鸿将枪和炸药给予李家田,叮嘱11月24日区议会选举前不要用枪。

另一边厢,11月18日“理大围城”,黄振强称被告李家田和另一屠龙成员不听指示进入理大后被困,黄振强在群组提及若李家田有事用不到枪,就由他用。

11月19日至23日,屠龙小队去泰国芭堤雅旅行,他与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有试玩真枪。

2019年12月8日,警方在荃湾工厦搜出屋企。黄振强指,他们曾计划在游行中使用真枪及炸弹。(资料图片/ 赖雯心摄)

曾称放炸弹时唔会理会其他人

黄振强说原订12月1日行动,在尖沙咀警署外放炸弹,他又曾经视察朗豪坊。短讯纪录中,被告张俊富关注会炸到不相关的人,黄振强回复指“要炸到最多的狗”,“唔X理其他人”。

2019年12月,警方于香港华仁书院对开护土墙斜坡发现土制炸弹材料。(警方提供图片)

计划包括放置炸弹及杀警

因为吴智鸿说枪手要“等多几日”,所以行动延至12月8日民阵游行日。黄振强说吴智鸿提出,由“屠龙”负责引警方至炸药埋藏处,吴智鸿的团队有人制20公斤炸药,会派人引爆,吴智鸿另外安排枪手在高处射杀警察,趁机抢走警枪,以达至军力平衡,目标是要杀死30名警员。

在计划实施日前一星期,他们在湾仔展鸿大厦租下一厅两房的安全屋。12月7日黄振强在安全屋内与六名队员交代翌日行动。到翌日(12月8日)黄振强在安全屋被捕,警方亦搜查荃湾的仓库。

黄振强亦供称,原计划在“大行动”后“走佬”到台湾,一边训练一边玩,12月月底接受两星期军训。

“屠龙小队案”是首宗《反恐条例》案件,在高等法院审理。证人黄振强早前已认罪,由囚车押至法庭作供,他称是屠龙小队的队长,作供指证他的数名前队员。(郑子峰摄)

警与队长会面十次后销毁笔记

控方证人、现任国安处警员早前作供,说黄振强2023年5月向警方表示有意认罪,他与黄振强会面十次,销毁至少八次会面笔记。辩方质疑是否不想让法庭知道“讨价还价”,但警员否认。

黄振强正接受辩方盘问,包括承认用屠龙资金赌钱,被问交密码、录影会面是否自愿时,多番静默未回答。《香港01》每日都即日的屠龙小队案审讯报道,待黄振强完成辩方盘问后,再作整理报道。

2019年12月10日,香港华仁书院发现爆炸品,图为当时警方见记者,指出涉事的位置。控方指,被告在华仁书院组装炸弹。(资料图片 / 邓咏中摄)

屠龙小队案专页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