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证人盘问下承认曾经非常仇恨警察 坦言想过用枪杀警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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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与另一激进派组织涉串谋杀警案,今(7日)在高院续审。“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继续接受辩方盘问。案中次被告张铭裕的代表大律师直指,黄振强涉案时因“贪心烂赌”被捕,以杀警为“饵”筹款,是“Killing for money”(为钱而杀人),才参加同案另一同谋吴智鸿小队的杀警计划。黄一概否认,强调非为钱杀人,也非为钱才示威游行;黄同意他案发时非常仇警,虽然队员有共识不会“亲自落手”杀警,但他本人有意用枪杀警。

证人黄振强早前已认罪,由囚车押至法庭作供,他称是屠龙小队的队长,作供指证他的数名前队员。(郑子峰摄)

辩方指黄贪心烂赌

次被告张铭裕的代表大律师展开盘问,他一开始便以“贪心烂赌”来总结黄振强案发前4个月的行为,黄不同意。辩方续指,黄承认的筹钱罪牵涉四百多万,当中不包括现金来往。黄同意,并坦言他当时收到的现金筹款至少有100万。

与吴相识后获一万元资助

黄另确认他与本案的同谋吴智鸿于2019年相识时,起初的一个月,吴先后向黄提供共一万多元的资助,当时“屠龙”仍未成立。及至同年8月25日,黄和“荃湾示威群组”成员在荃湾游行,因“非常勇武”而“成名”。辩方质疑,黄其后“抢咪”接受访问,更“讲到天花龙凤”。黄否认“抢咪”,但承认他有接受访问。

承认屠龙小队组织松散

辩方续指,“屠龙小队”事后成立,黄在没有选举的情况下成为队长。辩方又指,“屠龙”的组织十分松散,并无誓章,不限成员去留。黄同意,并指过去亦有出现过有队员未出席示威活动的情况,称:“我无强迫过佢地听我话”。

黄振强他与荃湾的小队因非常勇武而成名。(资料图片)

称杀30警是用作招徕而非作饵

案发前两天,众筹频道“育龙”发布文宣称:“公会任务目标系集齐最少30粒龙心”,黄早前指“30粒龙心”意指最少击杀30名警察。辩方质疑,黄是在用“屠龙”的勇武及杀30名警员为“饵”作筹款,黄回应只是作为“招徕”。

黄同意因贪心搞到被捕

辩方再质疑黄是为钱而杀,黄即表示:“唔可以咁讲。”又指当时是想在行动前多筹钱,以计划“走佬Plan”。辩方继而指,以上便是黄:“因贪心搞到自己被捕”的例子,黄同意。

承认众筹的钱其他队员并不知情

辩方另提及,黄曾向警方提及待他事成后“走佬”到台湾,吴智鸿声称会给他百多万。辩方质疑黄是因贪心参加吴的杀人计划,因:“20万走佬唔够。”指黄想要多一些钱,以“夹带私逃”。黄否认为钱杀人,但同意众筹获得多少金钱只有他知道,其他被告均对此一无所知。

黄振强认当时非常仇警,并坦言曾想用枪杀警,但屠龙小队却有共识不用亲手用枪杀警。(资料图片)

否认烂赌仅认好赌

黄另坦言他曾说过:“我得番嚟既钱,大部份都用咗去赌。”案发期间约用了30万在马会的户口赌博,另曾在澳门赌场进行一些小额赌博。但黄否认他属“烂赌”,仅认自己是“好赌”,形容他当时“的确用呢个行为作纾压”。辩方之后问他,“屠龙”的名衔对黄而言是否十分重要。黄同意,但强调此重要并非与金钱挂钩,重申:“唔系为咗钱出嚟示威。”

辩方指队员均认为不要亲自落手杀人

辩方之后指出,黄于2019年9月初在队员不知情下到科大参加勇武派会议,期间提及引入军火,黄当时仅认为是在“吹水”;后来吴邀请“屠龙”成员到台湾军训,未要求参加者要加入吴一方用枪杀警;及至11月17日“屠龙”开会提及西贡试枪,以及将来会与吴小队有“大行动”等,当时黄仍未清楚“大行动”为何,队员间亦有共识虽认同“杀狗”,但不认为要“亲自落手”。

屠龙有共识反对亲自用枪杀警

辩方因而指出,不论是军训或试枪,均与串谋无关,涉案串谋直到11月17日都未形成。黄同意,并认同辩方所指“屠龙”直到12月8日的共识均没有改变,即不介意警方有伤亡,甚至可提供协助,但反对亲自用枪杀警。辩方又问黄的个人意见,黄坦言想用枪杀警,因为他当时非常仇恨警察。

建议吴的小队用枪和炸弹

提及黄后来与军师Kan谈及在12月1日游行中用枪和炸弹,更曾向吴索取枪械,辩方质疑黄的行为与队员的意愿相违背。黄否认,解释他们当时的共识是不亲手用枪和炸弹,而是建议吴小队使用,“屠龙”只是配合,称要枪亦只是“问住先”。

辩方指黄当时已有滥杀无辜的倾向

辩方之后又提及,黄曾考虑过将炸弹放置在朗豪坊一带,并扬言:“我哋嘅目标炸到狗咋嘛,我唔X理其他人。”质疑黄当时已有“滥杀无辜”的倾向。黄同意,但补充“滥杀无辜”非目的,而是为杀警而杀死无辜的人亦在所不计。

6男1女被告: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