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 辩方指证人不会向女被告透露行动 为认罪而捏造证供
“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涉串谋杀警案,认罪被告兼“屠龙”队长黄振强今(16日)续在高院作供。就黄曾在众筹频道称“任务目标系集齐最少30粒龙心”,他庭上解释意指击杀30名警员,辩方今盘问时质疑,“龙心”在“屠龙Online”是指一种可用现金购买的宝石,而非黄所指的警察性命,故阅读讯息的人或有不同理解。黄则表示未玩过该游戏,更不清楚“龙心”为何物。此外,就黄振强早前供称曾向女被告刘佩凝透露,将在涉案计划使用枪和炸弹,辩方质疑黄只视刘佩凝为棋子,不会向她提及行动,黄因想认罪才“笃埋刘佩凝出黎”,黄庭上一概表示不同意。
女被告刘佩凝的代表大律师马维𫘥指出,黄振强于2023年8月23日承认针对筹款罪的案情,当中提及他们“串谋计划涉及的内容包括设立Telegram频道,宣扬屠龙小龙的恐怖主义行动,呼吁公众为这些恐怖主义行为提供资金”,但事实上“育龙”频道成立之时,尚未有“12.8计划”的存在。黄回复指,他们后来有在该频道透过“12.8计划”作招徕以筹集资金,但同意“育龙”于12月7日才首次提及意指杀警的“30粒龙心”。
辩方质疑黄振强向“金主”讹称需买枪 是欺骗对方
法官张慧玲听罢质疑,案情中的意思非“育龙”成立之初便有“12.8计划”,或是为了该计划而设立“育龙”,所谓“恐怖主义行为”更非只限于该计划。辩方随后提问,除了“12.8计划”外,黄有否再组织其他恐布主义行为。黄表示不清楚“恐布主义行为”的定义,但他个人认为使用汽油弹亦属于该列。
问及黄于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参与了多少次涉及汽油弹的示威行动,他称印像较深刻的共有6次,期间曾蓄意向警方身上投掷。辩方再指出,黄未使用过一分一毫购入炸弹和枪,黄同意。
辩方续指,案情提及黄和TG用户“黑警”的对话,指“黑警”案发时有在金钱上资助黄,黄亦曾问他索取汽油、天拿水和电油。“黑警”后来于11月8日问黄是否急需要金钱,黄回应需要钱来买枪,惟辩方质疑他是在骗“金主”,因为他根本没有买过枪。黄解释指,他在该时段很想买枪,一旦后来他们真的用了枪,该笔钱便用作“著草”。黄另同意,刘和“黑警”并不认识,他和“黑警”谈及的协议与刘完全无关。
黄振强指被告严文谦鲁莽推众筹频道“育龙”
提及被告严文谦于同年11月6日在TG向黄表示,他想到一个“R资助”的方法,即设立“育龙”频道由刘管理,队员林铭皓Kan和梁政希“TT”都同意。而该频道设立后短短一个月便为黄带来十分可观的收入,黄表示“可以咁讲”。
翌日,严向黄邀功称他的计划“好安全又揾到钱”,但随即遭黄用粗口责骂,斥其计划“行得急”,需要黄帮他“执手尾”。辩方质疑,严文谦令黄有安全感,而严当时指其计划“唔错得晒”,黄却仍用粗口责骂对方。黄解释指,严当时“背住我好鲁莽去搞呢个计划”,频道推行后才通知他。当时,有原本的“金主”对“育龙”的设立有意见,导致黄既要和“金主”解释,又要监察和管理“育龙”,黄因而才会“闹得佢咁劲”。
辩方另提出,黄与“金主”在TG谈及大额捐款,故TG理应有捐款款项和日期的相关纪录。黄则指提供大额捐款的多为专业人士,他们很懂得规避法律风险,如有些“金主”会设置“阅后即焚”功能。
辩方质疑黄振强作供诬蔑女被告刘佩凝
黄另承认于12月6日曾在TG向有意捐款的人表示:“3个人著草,目标500万”、“简单啲讲,3个玩家永久退机,目标500万”,其目的是希望对方能多捐钱。至于为什么是“3个人著草”,黄则表示是“敷衍下佢”,当时认为无必要和捐款者解释太多。
辩方续提问,黄有否玩过电脑线上游戏“屠龙传记”,指游戏中的“龙心”是一种宝石,可用现金购买获得。黄称有听过此游戏,但未玩过,更不清楚“龙心”是什么。辩方听罢质疑,黄理解“龙心”是指警察的性命,但其他人可以有其他的理解。张官听罢打断提问,指她亦未听过“屠龙传记”,无法透过司法认知确认辩方说法,黄亦无法回答此问题。
对于黄声称曾于12月23日两度与刘通话,期间提及“嚟紧有大行动”会使用枪和炸弹,辩方质疑是黄庭上捏造出来诬蔑刘,“目的系你要认罪,笃埋刘佩凝出黎”,又直指黄将刘视为“好细既棋子”,故不会向其提及“大行动”。黄否认,并强调他没有视刘为“棋子”。辩方质疑,黄在庭上提及在通话中向刘透露,计划在行动中使用枪和炸弹,是因为他知道通话内容如今“无从对证”而刻意为之,黄亦不同意。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