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判刑|李桂华斥涉案人丧心病狂 着他们反省和忏悔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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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在屠龙小队案判刑后见传媒,并提到他接手调查本案至今已5年,对案中情节仍然历历在目。除了检获多枝手枪和20公斤土制炸弹,警方调查亦发现,涉案被告打算在游行中引爆炸弹和开枪杀警,继而抢警枪。他指该计划歹毒,丧心病狂,望参与计划的人反省和忏悔。

总警司李桂华斥涉案人士丧心病狂,着他他们反省及忏悔。(刘安琪摄)

屠龙小队与一个无名小队,涉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在闹市放炸弹,和派枪手开枪杀警。涉案7名被告因“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今被判囚5年10月至23年10月不等。(详看下图)

今日判刑的7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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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已被判刑的两名被告

忆5年前调查仍历历在目

现已升为总警司的李桂华,于2019年仍是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的警司,他忆述当时接手调查本案近半年,对于在案中检获1支步枪、3支半自动手枪、543发子弹和20公斤土制炸弹的情形,仍历历在目。他又提到有涉案人在仍未被拘捕时,在街上被警员截查,竟在众多途人的街上开枪。

他续指警员展开调查后,发现的情节更令人震惊,指涉案人士不但曾在台湾接受军训,回港后又安排试枪和制造土制炸弹,并打算在游行中放炸弹和开枪杀警,继而抢警枪。

警方在2019年12月8日凌晨的行动中,搜出大批军火。(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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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计划成真会有很多人遭殃

他形容该计划歹毒,丧心病狂。若非警方及时瓦解,将会有很多人遭殃,包括示威者、途人和附近的住客。李希望参与计划的人反省和忏悔,竟作出如此恶毒的行为。他指警方会对此类极端暴力的案件,以及恐布的组织,继续作出调查。

本案是修例案中判刑最重

他又指,本案是反修例事件中,判刑最重的案件,主要罪犯被判囚23年,其他关键被告亦被判囚10年以上,显示法庭认同涉案被告的罪行非常严重,他认为判刑具阻吓作用。他指,警方会仔细研究判刑理由,以考虑是否覆核个别被告的判刑。

现已有针对恐怖活动的控罪

被问及案中另有5名被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控方是否错误引用《反恐条例》起诉。他指作为执法者不应批评司法制度,但指现时再遇到类似情况,控方可引用《国安法》的恐布活动罪,或《维护国家安全条例》 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罪。

此外,案中有四名被告投诉遭警员殴打和恐吓,而作出招认。被问及警方会如何跟进时,李称在处理供词是否可以呈堂时,有被告作出指控,但法官最终接纳相关供词,李认为已说明一切。

案件编号:HCCC164、165/2022、HCCC255、256/2023

原定的杀警大行动详情

审讯裁决,7被告中6人脱罪1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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