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判刑|吴智鸿:行动幕后策划人 既是资优生亦是狂人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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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智鸿在2019年的社运期间为一个无名激进小队的队长,他同时亦是一个杀警计划的幕后策划人,他被指与“屠龙小队”的队长黄振强合谋策划在闹市放炸弹杀警。惟计划最终未能实行,吴被捕后承认曾安排两队队员到台湾军训、买枪试枪,及组装炸弹等,早前在高院承认串谋爆炸、管有枪械及弹药两罪,今(14日)被法官张慧玲判囚23年10个月。

认罪的吴智鸿未有在审讯中担任控方证人指证他人,但审讯期间各名污点证人的证供却均离不开他,黄振强指他是杀警计划的幕后策划人;其队员彭军壕认觉吴为人“癫”及很恶;吴的好友许湛荣的律师则曾透露,吴是一名曾为情企图自杀的性情中人。吴的代表大律师则强调吴并非专业恐怖分子,指吴求学时曾被评为资优生,但后来患上抑郁症,病情更因2019年社运感沮丧而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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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型高大留长发扎小马尾

现年28岁的被告吴智鸿,身型高大,留有长发并扎上一条小马尾并有载上眼镜,他上庭见到旁听席的亲友,会向他们挥手微笑。审讯期间,多名证人提及吴在计划中的角色和状态,到底吴是个如何的人,直至其律师的求情才透露一点端倪。

律师指吴本性温和曾到云南做义工

吴的代表大律师求情时透露,吴小学时被评为资优生,品学兼优,喜欢钓鱼和电脑。后来,吴中学升读港岛华仁书院,初中因成绩退步等患上抑郁症,毕业后曾在建筑公司任文职,并获晋升为助理工程师。大律师又指吴本性温和,关心时事和国情,案发前一年更曾到云南山区参与义工活动。然而,当时尝识停药的吴于2019年遇上社会事件感沮丧,致抑郁症加剧,更迷失在社会氛围及网上舆论中,才犯下本案。大律师指吴已重新就医,病情受控,并指本案计谋只维持数月,法庭不应把吴定性为专业恐怖分子。

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作供时指吴智鸿才是大行动计划的策划人。

两队长网上讨论区认识

“屠龙”队长黄振强作供时透露,他于“元朗721事件”后,在网上讨论区留意到一个叫“流浮山刀手”的使用者,认为他说话“有point (有道理)”,遂私讯联络相约见面,后来知那人是吴智鸿。

指吴提倡示威者与警方要武力对等

黄称当时仍未成立“屠龙小队”,但吴幕后有“金主”,吴亦会资助黄的前线活动。“屠龙”成立后,二人见面更频密,他曾在吴的邀请下出席在科大举行的“勇武派抗争会议”,并认识其他小队。他指吴曾在会议上称,勇武示威者与警方的武力不对等,又提倡示威者要主动出击,引入军火,期望前线小队可增强武装。黄又认为吴因为欣赏“屠龙”的勇武能力,故把到台受训的机会留给他的小队。

黄称台湾军训后首闻枪及炸弹计划

在两小队成员参与台湾军训回港后,黄称吴曾计划于同年10月用枪杀警,但后来因怀疑遭监视而刹停行动,黄又提及吴当时称已找人整炸弹。及至11月,吴称军火已抵港,安排到西贡试枪,黄只派了两名队员出席。黄称他与吴于试枪后翌日再会面,吴告知他行动细节,包括由“屠龙”引战,把警员引到特定位置,吴的小队会准备一个20公斤的炸弹等,后续并有开枪杀警的计划。黄与吴之后续有就计划的细节作信息交流,并指吴曾在信息提到:“第一波想尽杀.....有几多杀几多,全民执枪”。黄供称他有提吴要待示威者离开后才开枪,吴则回复说:“总之狗(警察)人分隔就会射”。

“枪手”苏纬轩亦有接触过吴智鸿。(资料图片)

吴曾要求要3枝枪

案中当“枪手”的被告苏纬轩,作供时亦有提及过吴。苏称他在2019年6月透过朋友Stephen介绍,认识了数名勇武的激进分子,后来知其中一人是吴智鸿,吴曾向他表示要购入3支枪。苏又提及,在有示威者于10月1日遭警开实弹击中后,吴曾称示威者用实弹对抗警方亦无可厚非,开始构思用实弹的计划。后来Stephen安排苏在计划中任“枪手”,苏虽然并不想参与其中,但因担心退出会遭Stephen报复,所以表面上假意配合,但实际上直至行动前一天仍在找籍口不参与行动。

彭军壕比吴年长10年却要听命于吴

证人当中与吴有最多接触的,要数其小队成员彭军壕。彭在1986年出生,案发时已逾卅岁,比吴年长十年,虽然彭年纪较大,但外型上彭个子较小,吴则较为魁梧,彭称他与吴早于2014年便因社运认识,若以年龄计算,吴于2014年时应只约18岁,彭则28岁。两人于2019年重聚,彭在吴邀请下,成为金主“大嚿”组织旗下小队的一员。 彭在队中经常陪吴出席会议,并常要听吴指挥,包括交收炸弹材料及手枪等。

吴曾建议向警掷镪水弹

彭作供时又提及吴曾在小队中构思掷镪水弹行动,他指有次小队成员在湾仔旅馆集合时,吴带同4支镪水及2支洗石剂,准备待警员经过时,高处掷下镪水。惟后来彭买外卖回来,获吴告知因错失了时机,最后没有实行。吴后来亦有叫小队成员保持低调,称要为未来的大行动保留实力。

形容吴系好恶既人认觉吴癫

彭在接受辩方盘问时称,他不曾考虑到预计放置炸弹待位置附近有油站,另坦言知悉杀警计划后“觉得吴智鸿系癫架”。但被问及为何没有退出计划,及将事件告知其任警员的父亲时,彭坦言害怕退出会“累全家”。彭在录取无损权益口供时亦曾表示:“我就一直好想退出,但以鸿仔为人,我知道佢咁多嘢,佢亦知我住边度。如果我唔参与既话,佢可能会揾人杀我同搞我屋企人,所以我无得唔参与。”彭又形容吴是一个“好恶既人”,直认:“怕咗佢。”

获判无罪释放的许湛荣,与吴智鸿中学时是要好朋友。(苏炜然摄)

吴曾为情企图自杀

被告当中与吴认识最久的,应是最后获裁定无罪的第六被告许湛荣。许与吴同是“华仁仔”,虽然他未有出庭自辩,但其大律师盘问彭军壕时曾透露吴的一些往事。大律师指,许与吴在中学时认识,两人属形影不离的好友。大律师又透露,吴曾于2013年尾为情企图自杀,当时在外国留学的许,得知此事后停学回港陪吴。大律师又声称,彭提及吴欲掷水弹当天,正因为许曾向吴明言:“唔想咁做”,吴最终才放弃计划。

许亦不认同吴的行动

律师续指,后来吴安排西贡试枪一事,并取出枪和炸弹,许再向吴明言:“我唔会掂呢啲嘢。”下山后,许明言不想参与犯法的事。许的律师强调, 许与吴虽是好朋友,但不代表许支持吴的所有行动。许在试枪后已退出行动,直至同年12月7日,即原定大行动的前夕,吴曾两度致电许均被“cut线”,因许不想在这事上与吴再有交集。

原定的杀警大行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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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计划最终告催

涉案的计谋,原定于2019年12月8日,民阵在港岛举行“国际人权日大游行”时进行,“屠龙小队”与以吴智鸿为首的激进派组织是主要骨干成员,他们会在湾仔轩尼诗道近铜锣湾的地方引爆一大一小炸弹,再有“枪手”远距离用真枪杀警。控方在审讯时展示过一张疑案件有关的草图,显示拟放炸弹的地方邻近一所油站。惟吴及黄等人在当日凌晨被捕,计划最终告催。

案件编号:HCCC 164/2022, 255/2023

受审6被告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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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撮要

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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