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十)|被告开始自辩 郑达鸿称当时已不认同公民党立场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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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案经过65天审讯,控方已完成举证,双方律师亦完成法律争辩,16名否认控罪的被告全部表证成立,辩方开始陈述其案情,其中13名被告将会出庭自辩。不作自辩的吴政亨率先作抗辩,其代表律师要求法庭接纳吴的一个访问为证供,吴在该访问中提到在“揽炒书”及“35+”二选一,他会希望支持“35+”。

公民党的郑达鸿亦开始出庭自辩,并透露当时公民党内的情况,又指谭文豪主张“去得尽啲”,声称以否决预算案迫政府回应五大诉求,郑曾反对,但杨岳桥等人仍一意孤行,更在未得执委通过下,在2020年3月召开记者招待会,郑称他并不同意党的立场,记者会上只负责举牌,他更打算若能当选立法会议员,不会跟党立场投票,惟他当时需要党的资源作宣传,故没有向党坦承其意向。

被告杨雪盈选择不出庭自辩。

首3名展开辩方案情的被告。(详看下图)

第66天 吴政亨接受访问称希望大家支持35+先

被告吴政亨并没有出庭自辩,但传召了一名曾访问他的《苹果日报》记者作供。该记者称在2020年6月访问吴,并问到民主党不愿签署《墨落无悔》声明书,吴回应说:“如果喺揽炒书同35+之间只能选一样嘅话,我绝对希望大家支持35+先。”唯法官认为此属“传闻证供”,不能呈堂,辩方最后只把访问作临时证据。

被告吴政亨曾接受访问指,若在“揽炒书及“35+”二选一,他会希望支持后者。

第67天 郑达鸿出庭作证 透露党内由现任议员话事

公民党成员郑达鸿出庭自辩,他称当初因认同该党的理念而加入,惟期后发现该党的决策主要由党内当时的立法会议员“话事”,任执委的他只是“橡皮图章”般,象征式地通过,即使党员表达强烈意见,都很难说服最高权力决策者,并承认党内运作并不民主。郑又称他自2016年起出任区议员,政治问题上与建制派针锋相对,但民生议题上会互相合作。他因为有意参选2020年的立法会选举,需要党的支持,故接受党的提名留在执委会。

此外,吴政亨的律师要求法庭以“混合式供词”,即同时包含入罪及开脱性质的供词,以例外情况接纳吴的访问为“传闻证供”,获法官接纳。

谭文豪主张去得尽啲 公民党开记招未获执委批准

郑达鸿续称,他当时并非争取连任的议员,且取态较温和,而民调显示民主派支持者会支持初选的胜出者,他认为需靠公民党参与初选,才有胜算机会。然而,在2020年3月该党进行筹备会议时,谭文豪建议以“否决财政预算案”作为争取五大诉求的筹码,并认为可避免遭人夹击,但郑却认为公民党属理性中产,为何要与本土派争,郑亦提到代表郭家麒的助理亦提出反对,但杨岳桥及谭文豪却一意孤行,并于同年3月25日招开记者招待会表明立场。郑称该记者会并未得党内的执委批准,他当日在记招上只负责举牌。

第68天 认为杨岳桥会上言论只是政治语言

郑达鸿继续提及公民党于2020年3月的记者招待会,并称他并不赞同党魁杨岳桥会上的话,包括杨称该党在预算案上会:“义无反故投反对票”等,认为杨的言论只是政治语言。郑重申其立场:若政府在财政预算案抛出利民政策,他无可能会反对,他亦无预期会投反对票,并深信政府会按民意及与民主派商谈,相信政府是理性的。如果当选后无法改变党的立场,最坏情况他会选择退党。

郑达鸿称他在2020年3月25日的公民党记者上只负责“举牌”。(资料图片)

郑曾两度反对签署《墨落无悔》声明

郑又称,他曾两度反对签署《墨落无悔》声明,认为公民党作为一个大党,不应该“话签就签”,否则“党格何在?”而且公民党的受众者是“理性温和中产”。他指杨岳桥及谭文豪起初亦担心,一旦签了,日后便会有无穷无尽的联署,惟党内议助及当工却认为只是公关举动,建议赶快签下,令矛头指向无签的政党,最后决定以党名义签署,希望能保留一点弹性。

第69天 郑达鸿称公民党在国安法实施前曾召开紧急会议

郑达鸿作供时提到,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深夜通过前数小时,公民党内的元老曾召开紧急会议,商讨是否有需要更改政纲以免违法。经讨论后,最终决定作3项更改,包括:由“原则性反对过国安法”改为“承认国安法已在港实施”,希望在基本法第18条下修订国安法;除了与建制派参与外访的立法会议会联络小组,不再提倡要与外国有联系;以及将“否决一切议案作为筹码争取五大诉求”,改为不再否决一切。

此外,杨岳桥及郭荣铿亦有再审视参与政纲,并改成“无字政纲”。郑随后更改其宣传单张,并经邮局批准后寄出,故他深信其单张未有违法。

初选案第70天 郑达鸿指公民党内人脉亦未收消息指有问题

被告郑达鸿继续作供,并指国安法实施后,公民党和他本人,均有再三思考否决预算案的主张会否违法,公民党曾透过秘书处问戴耀廷3次,戴回应没有问题,党内的法律界人士在紧急会议时有讨论,亦得出同样结论,党内的人脉亦没有收到消息指有问题,本身有修读法律的他,亦有研究《基本法》,发现起草时已预视预视案被否决情况,但在行政、立法机关等互相制衡下,应不会导致政府瘫痪。

郑正式参选后有被选举主任问及有关问题,惟最终仍被DQ。郑称他之后便开始淡出党务,更在同年底宣布退党。他慨叹虽然成了区议员,并取得实习大律师资格,但其意见仍未获党接纳,令他感到心灰意冷。

惟法官指公民党在国安法实施后,其Facebook的帖文仍有提及:“否决包括财政预算案在内的政府议案、法案及拨款”,质疑公民党立场有否明显改变。郑回应称是有改变的,但非人人都见到,党亦不想公众觉得有重大改变。

此外,郑接受其他辩方律师盘问时称,他估计另一名同是来自公民党的被告李予信,应是在2020年6月,即初选前约一个月,才被党内资深党员“征召”参选。

郑达源指公民党曾3次问戴耀廷,否决财案的主张会否违反国安法,郑均回应没有问题。(资料图片)

聆讯第71天 郑达鸿称参选时已打算不跟党立场

郑达鸿接受盘问时重申,他不认同公民党否决预算案的主张,他曾向竞选经理透露,若他当选打算申请豁免跟党立场投票,他亦曾向其竞选经理提及此事。法官不禁问他有否担心竞选经理会泄密,又问郑有否想过向党坦承表明其立场。郑回应称该竞选经理是疏离的党员,与他在同一条船,但郑承认没有向党坦承,因当时仍需要党的资源作宣传,认为并非适当时机。

聆讯第72天 公民党怕被人见缩得劲 改政网未敢公开

被告郑达鸿作供时透露,公民党因怕“俾人见到缩得好劲”,故在国安法实施后虽已修改政纲,及删除使用否决权等字眼,仍未对外公布,但保留在政纲提弹劾时任特首林郑月娥,因为公民党认为政府需对2019年社会运动负责,希望藉议会弹劾,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事件,看有否罢免理据。

李予信街头活动被邀到警署 党即考虑派其出选

此外,郑达鸿又透露,另一公民党的被告李予信,原本想专注地区事务,已不在党内有关选举的群组。惟李参与街头活动后被邀请到警署,党开始讨论派李出选超级区议会,郑称因党内有人担心被指街头贡献不足时,若遇到攻击,可以有话回应,他否认党时要找个“街头勇士”,但认要找一个曾被邀到警署,甚至曾被捕的人。

初选案时序。(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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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案情及证人供词(详看下文)

被告主要辩护内容(详看下文)

16名受审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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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证成立的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已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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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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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