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十四)|陈志全指初选目的在争取最多议席 非否决预算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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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35+”初选案审讯超过九十天,继续辩方案情,有“慢必”之称的前立法会议员陈志全出庭自辩,他认与传统民主派有“恩怨”,他当时所属政党人民力量,亦是因不满传统民主派而来,又批评各党派各自为正。陈又为,初选的最终目的是民主派取得最多议席,并认为若能如此,便可以做到更多事,政府亦要与民主派磋商。然而他认为能得到“35+”议席的机会微,他在宣传时提及否决预算案等,只为鼓励选民投票。

聆讯第96天 陈志全称宣传提及否决预选案只为鼓励投票

陈志全称他在案发时任政党人民力量的主席,其政党与传统民主派向有“恩怨”,因为他们在选举上拒绝与传统派协调,并与对方出现“对选”的情况,故曾被称为“民建联B队”。他虽曾被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点名赞是“认真的议员”,但陈称“受之有愧”,但他觉得传统民主派议员的出席率及加入委员会等均不够积极,认为他们缺乏纪律。

认为民主派取得35+机会微

陈又称他觉得民主派得“35+”议席的机会很微,故在宣传片上提及否决预算案,只是想鼓励选民投票。他又觉抗争派的人认为他们会在初选大胜,召开记者会亦似是祝捷会,陈称他并非抗争派,最后没有出席。

聆讯97日 陈志全指初选的最终目的只是争取民主派议席

陈志全在接受辩方盘问时称,他认为初选的最终目的,只是在立法会取得最多议席,这便可以做多很多事,例如可迫政府回应五大诉求等,政府亦必须与民主派磋商。然而陈称他的心态是:“选到先至算啦...讲到上天落水都系咁话啦。”又认为否决预算案是件好遥远的事。法官问《基本法》赋予立法会议员权力否决预算案是否该法例给予的最大权力,陈称概念上如此,但操作层面不烜,若建制派不足35名议员,而全体泛民议员又不出席会议,会议也无法召开。

聆讯第98天 陈志全称向来都能与建制及政府合作

陈志全继续接受控方盘问时,否认其参加初选的目标是要对抗港共政权,陈强调他在议会内的对手主要是建制派和特区政府,但他过往与两者均有多番合作,并有促成改善民生的政策,故无论对建制派或特区政府而言,他都是可合作的对象,并强调这属铁一般的事实。

他又指同属人力成员的“快必”谭得志,其在论坛中表明若当选立法会议员,会否两度否决预算案等,均不代表其立场,又指谭可能只是即场“爆肚”。

陈志全指同属大民力量的谭得志,其在论坛上的发言,并不代表他。(资料图片)

初选案时序。(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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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案情及证人供词(详看下文)

被告主要辩护内容(详看下文)

16名受审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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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证成立的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已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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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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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