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郑达鸿指公民党曾就国安法开紧急会 仍信否决财案无违法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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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选续审,郑达鸿案今(19日)续作供,指他在初选论坛上称要透过否决财政预算案,迫政府回应五大诉求,只是跟随党的立场,他本人并不相信这个说法。法官遂问,若郑当选后,政府仍对五大诉求寸步不让,他会如何应对财政预算案。郑称,他会视乎当中实际内容,好处可否弥补没有回应五大诉求的缺失,又谓相信政府面对如此强烈民意,必定会提出可令民意支持的措施。郑又提到,国安法通过前数小时,党内元老曾召开紧急会议,他们当时仍相信无差别否决预算案并无违法,只要目的不是瘫痪政府,而是作为谈判的筹码。

警方在郑的办事处搜出论坛天书

辩方律师提到,警方曾在郑的区议员办事处中,搜到一份名为“论坛天书”的文件,内容提及:“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嘅权力,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郑解释,他当时必须跟随党的既定立场(line-to-take),此既定立场是由公民党雇用的一名顾问以及杨岳桥两名议员助理制定。

被告郑达鸿称为当时受党的既定立场约束,必须跟随,才会得到党的支持。(资料图片)

认为仍受党既定立场约束

法官李运腾问,郑意思是党的既定立场是由员工制定,毋须经过党内权威审核?郑说,相信顾问及杨的议助属于党团,杨有份提供意见。警同意他当时认为受到此既定立场约束,方能得到党的支持参与初选。

不相信自己在论坛的言论

针对郑在初选论坛中的发言,曾提及否决财案迫使特首落实五大诉求。李官遂问,郑是否相信他当时所说的话?郑说,他在选举期间需跟随党的立场,但不认为一定要捆绑否决财案争取五大诉求,承认他并不相信自己在论坛的言论。

国安法生效前党内元老曾开紧急会议

郑又指,2020年6月30日晚国安法生效前数小时,党内元老、时任立法会议员及潜在参选人等曾开紧急会议,商讨是否有需要更改政纲以免违法,经讨论后,最终决定作3项更改,包括:由“原则性反对过国安法”改为“承认国安法已在港实施”,并希望在基本法第18条下修订国安法;除了与建制派参与外访的立法会议会联络小组,不再提倡要与外国有联系;以及将“否决一切议案作为筹码争取五大诉求”,改为不再否决一切。

郑达鸿称,若他当选而政府仍对五大诉求寸步不让,仍会在合法权限内表达意见。(资料图片)

相信政府受压会拿出好方案

另郑忆述,会上梁家杰表示,否决财案从来只是筹码争取五大诉求,绝非瘫痪政府,而且否决权就如民主派的“关键少数否决权”,重点不在否决,而是政府为免民主派运用否决权,双方进入政治谈判,政府便会拿出好的方案,并称:“呢个先系good嘅governance。”不过法官陈庆伟质疑,公民党似乎不觉得当时的政府好。郑则回应,公民党虽批评政府,但仍相信选举结果能反映真正民意,并可“扭转双方嘅印象”。

若当选会在合法权限表达意见

法官陈庆伟再问,如果民主派成功获得过半议席,但政府对五大诉求寸步不让,郑会怎样做?郑称会在合法权限表达意见,至于财案则会视乎内容,因他相信:“政权面对咁强烈嘅民意,即使冇五大诉求,会唔会有其他一啲措施,可以令民意同意呢份财政预算案⋯要作出一个平衡,睇下佢讲好嘅嘢,可唔可以弥补佢冇回应五大诉求嘅缺失。”

公民党仍信无差别否决预算案合法

郑续指,该紧急会议上,公民党仍然相信无差别否决财案,在国安法底下合法,但前提是否决权不是要瘫痪政府,而是作为筹码,“之后可能会否决,可能不会否决。”法官陈庆伟指出,政府只有三大机关,惟公民党曾提及要令特首下台和拒绝通过首席法官的任命,质疑目的是要瘫痪政府,郑否认。

16名受审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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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已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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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