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郑达鸿认未向党坦承不会跟党投票 因需党资源协助宣传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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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选案(21日)续审,被告郑达鸿接受盘问时重申,他不认同公民党否决预算案的主张,他亦曾向竞选经理透露,若他当选打算申请豁免跟党立场投票。法官问他有否想过向党坦承表明其立场,郑承认没有,并称因当时需要党的资源作宣传,认为并非适当时机。

郑达鸿今早继续接受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师关文渭盘问,关指郑及李二人当时曾作联合宣传,他们并在一份有关选举前期计划的文件提到,两人需要一同建立公民党整体形象。关又称,李在同年6月下旬才加入35+计划,公民党在李加入前已签署《墨落无悔》声明,李的立场是声明书与他无关。

被告郑达鸿承认参选时未向党坦承其立场。(资料图片)

参选时已打算当选后不跟党投票

法官陈庆伟问,公民党当时的形象是以否决预算案作“庄严承诺”,郑是否受此束缚?郑称他在参选时要跟随党,但他打算成为立法会议员后,便会申请豁免跟随党的立场投票,如不获批,最坏情况会退党。

同意以党名义签署是空头承诺

陈庆伟续问,公民党以党名签署《墨》,而非以个人名义,是否“空头承诺”?郑同意。陈庆伟追问,由于“党是抽象的,彷如天上的东西”,以党名签署,是否代表没有人受此约束?郑认为,当时党的立场是要保留弹性。

官质疑郑会否担心竞选经理泄密

郑在接受主控万德豪盘问时透露,他参选期间亦曾向其选举经理讨论将来或会不跟党投票的事。陈官不禁质疑竞选经理应忠于党,郑为何会向对方透露他或会做“叛逆者(rebel)”,问郑有否担心该经理会泄密?郑称没有这忧虑,并指该经理是疏离的党员,两人是“同一条船”。

初选案时序。(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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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党的资源协助宣传

陈官问郑有否想过向公民党坦承他或不会信守党的“庄严承诺”?郑回应说他曾在党提出反对,但改变不了他们的立场,他当时又需要党的资源协助宣传,郑说:“𠮶一刻唔系一个适合嘅时候去讲。”

党内会议曾提其他方案

主控官指出,公民党在3月举行记者会后,曾召开会检讨会议,他引述会议记录指,民主派会以否决财案争取五大诉求作为策略,公民党亦在记者会上重申这项立场。

郑回应称否决财案只是选举策略,作为促使政府谈判的筹码,他又指出记录亦有提到,会建议要求政府把警察拨款用作救市,若政府愿意让步,便会同意财案,直言:“系有第二啲trade off(交易)去做。”

16名受审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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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证成立的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已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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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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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