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小组倡限加租幅度 须参考差估署租金指数 上限15%
政府委任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研究实施㓥房租务管制的可行性。小组于今日(31日)向政府提交最终报告,主席梁永祥出席记者会交代内容。
小组建议,应制定有强制性条款的“标准租约”,并强制规定㓥房业主与租客签订有关租约。租约中会列明,租赁租期固定为两年,租期内租金不得上调,但可将租金下调。租客亦有权续租一次,从而获得“2+2”的四年租住权。在完成首两年租期后,小组建议续租时可加租一次,加幅不可超出差估署的私人住宅租金指数的百分率变化,并设15%封顶机制。当其百分率变化是负数,租金亦要作出相同下调。
《香港01》直播现场情况。
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今日向政府交报告,工作小组主席梁永祥举行记者会介绍报告内容。他先交代全港㓥房调查,市面至少有逾10万间㓥房,约22.6万人居住,但数据未涵盖工厦㓥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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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报告指出,制定“起始租金”并不可行,因全港有估计有逾10万间㓥房,它们特征各有不同,而租金水平亦受众多因素影响,故以行政手段为全港每间㓥房订定“起始租金”将涉及高昂行政费用及负担,亦会引及租客及业主的纠纷。
忧设起始租金“空窗期”更长
工作小组主席梁永祥指,若有起始租金“空窗期”会更长,“几个月做唔到。”他又称,若向租户“倾斜太多”将会影响供应,“会好心做坏事”。他称,会再观察不设起始租金的情况,“系咪无起始租金就会乱晒笼。”梁永祥说,届时不排除政府会再加紧监管,强调今次建议是“先易后难”。他又表示,若业主有滋扰手段将有法律效果。
他指,由于起始租金未有相关数据,加上需要考虑现有法例,强调现时租管做法最快,又称不希望政府日后要“加辣”。而小组暂时无为成效设检讨指标或时期,“相信能透过传媒反映情况。”他指,报告建议只为租金加幅设上限,而减租幅度则不设限;而15%的幅度根据差估署指数设定
租客住满一年后有权终止租约
小组建议,应制定有强制性条款的“标准租约”,并强制规定㓥房业主与租客签订有关租约。租约中会列明,租赁租期固定为两年,租期内租金不得上调,但可将租金下调。租客亦有权续租一次,从而获得“2+2”的四年租住权。
加租须跟据差估署私人住宅租金指数
在完成首两年租期后,小组建议续租时可加租一次,加幅不可超出差估署的私人住宅租金指数的百分率变化,并设15%封顶机制。当其百分率变化是负数,租金亦要作出相同下调。
参考上述指数在1998年至2019年的变化,2011年增幅最多,达33.5%;而1999年则跌幅最劲,下降了25.7%。若以2018年为例,当年变化达14.7%,尚未触及15%的封顶水平,故若在当年续租,即业主可加租可达14.7%。
梁永祥忧限制太多:搞到业主无晒兴趣
至于加租幅度将上限定为15%会否太高,梁永祥指若限制太多会侵犯私人权益,又再重申担心“好心做坏事”,使㓥房单位大减,“搞到业主无晒兴趣”。
根据日后法例,租客应有权随时要求业主于指定期间(例如28日内),将经由业主签署的书面租约交予租客。
报告建议订立㓥房标准租约,并应列明在两年租期中租金不得上调,而业主须维持物业内部的状况,亦要维持物业内供水、供电、热水、卫生等装置正常运作。另外,只有租客有权给予业主一个月通知,而于租期首12个月后终止租约。
租客摊分水电费用 不得超出帐单款额
小组又建议,租约中应要列出滥收水电费的条款。若㓥房不设由电力公司或水务署安装的独立电表,而业主要求租客补还公用设施费用时,必须向租客换供公用设施帐单等副本及明细表。
他们表示,租约要列明所有租客须付的经摊分费用总和,不得超逾公用设施帐单所收取的款项,有关安排亦适用于煤气或石油气、WiFi服务等。
享“2+2”优先续租权
工作小组又建议,租客应有权续租一次,从而获得为期4年的租住权。4年后,业主与租客可自由商量及订立新租赁,并协定租金水平。
收回单位要给予60日通知期
小组亦指,可考虑规定源头出租人在终止源头租契,及收回处所时,给予受影响㓥房租客较长通知期,例如60日,让他们有时间另觅居所。
被问及立法时间表,梁永祥表示政府要时间考虑接受报告的程度,并要交由律政司草拟法例,最后要由立法会讨论内容增减。他指政府及立法会支持工作,相信会尽快让法例通过。至于罚则,他指小组非专家处理罚则,需由律政司考虑及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