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运房局:会加入条款保障业主权益 或能提早终止租约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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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研究实施㓥房租务管制的可行性,小组将于下月底向政府提交报告。
运输及房屋局主任(特别职务)陈嘉信,今日(25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重申,目标是在今个立法年度提交草案,将来一定会加入适当条款,保障业主应得权益。若租客的个人行为对他人造成滋扰,或利用㓥房作非法行为等,业主或能够在完结租约前,提早与租客终止租约。

政府委任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研究实施㓥房租务管制的可行性。(资料图片)

陈嘉信指,小组对业主滥收费用等问题有较大共识,当业主收取租客水电、煤气、上网费等费用时,收费不应高于电力公司、水务署等向业主收取的整体金额,但如何公平分配有关费用并不容易,细节仍须进一步思考。

在限制租金增幅方面,陈嘉信承认有关议题争议较大,“会唔会跟某些指标做,都是小组会进一步探讨的可行方案。”他又指,在研究过程中,法律小组曾指出,《基本法》保障私有财产权,若行动会不合比例地削弱业主权益,可能会受法律挑战,故要同时保障租客及业主权益。

陈嘉信又指,小组会继续商讨如何提供适当续租权,被问及若日后有续租权,当租客轮候到公屋“上楼”时会否代表会违约,陈指,在草拟报告或草案时,会考虑增加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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