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再有4名被告提上诉 包括认罪被判囚4年5月的谭得志
撰文: 安梓宁
出版:更新:
民主派47人办初选涉颠覆案,45人有罪并被判囚4年2月至10年。继律政司早前确认不会就各人刑期提覆核后,日前再有4名被告提出上诉,包括3名不认罪的被告:郑达鸿、何启明及陈志全,另早前认罪并被判囚4年5个月的谭得志,亦有就刑期提上诉。至今共已提上诉共有12人。
最新提出上诉的4人分别为:郑达鸿、陈志全、何启明,及谭得志,首3人均是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郑及陈被判囚6年半,何则囚6年7个月,谭是4人中唯一认罪的,亦是首名罪而认罪被告就刑期提出上诉。
早前已提上诉的8人包括:吴政亨、林卓廷、彭卓棋、邹家成、黄碧云、杨雪盈、余慧明及何桂蓝,他们已先后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司法机构网站显示未有聆讯日期。
最新提出上诉的4人:
已提出上诉的8名被告:
+3
民主派47人参与初选时,被指作出违反《港区国安法》的行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5人有罪,案件2024年11月19日判刑,最后有罪的45人入狱4年2月至10年。
其余被告的判刑:
4名组织者囚6年1月至10年
经审讯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只有3人未提上诉
最迟认罪的两名被告囚5年2月及5年7月
民主党及公民党认罪的6被告囚4年2月至5年1月
黄之锋等10人囚4年3月至4年11月
+5
岑子杰毛孟静等8人囚4年2月至4年5月
+3
刘伟聪及李予信经审讯后脱罪,律政司表示就刘的无罪裁决上诉,但没有就李的裁决上诉。
案件编号:CACC253,263/2024
案情回顾(详看以下4文)
47人案・回顾一|为团结办初选 一疯狂想法反深化矛盾遗罪证47人案・回顾二|焦点转向否决权 气氛转激进传统政党亦抢缰47人案|3年前马拉松式提堂多人不适 4年后同地裁决仍支持者众47人案|31人开审前已认罪 包括戴耀廷黄之锋杨岳桥胡志伟等
与判刑相关的文章
47人案判刑|欲取过半议席图瘫痪政府 戴耀廷判囚10年47人案判刑名单|有人后悔亦有立场不变 林景楠区诺轩何桂蓝47人案判刑名单|刑罚分三级 首要分子戴耀廷可囚10年至无期徒刑47人案杨岳桥判刑|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公民党受气氛影响47人案戴耀廷判刑|刑期最重囚10年 官指为计划大脑兼主要推手47人案|45名被告判刑 逾200人庭外排队有人离开时举标语遭带走
初选案时序。(详看下图)
+11
31名认罪被告
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4名经审讯被裁定罪成的被告
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余慧明。
两名被告脱罪
刘伟聪及李予信经审讯后脱罪,律政司早前表示就刘的无罪裁决上诉,但没有就李的裁决上诉。
他们全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在2022年参与戴等人筹办的泛民派初选时串谋颠覆国家政权。
16名不认罪被告两人脱罪的裁决理由。
47人案・裁决懒人包|刘伟聪李予信脱罪 16被告裁决理由一览47人案・裁决理由1|被告对运用否决权有共识 足证协同颠覆意图47人案・裁决理由2|李予信在党作协议签声明时仍未成候选人47人案・裁决理由3|刘伟聪是否支持否决预算案 法官存疑47人案・裁决理由4|议员有责任审批财案 无差别否决违反基本法
45名罪成被告的求情。
47人案.求情一|戴耀廷自觉应囚2年 袁嘉蔚已结婚望过新生活47人案.求情二|岑敖晖毛孟静望出狱陪家人 余慧明错在太爱香港47人案.求情三|张可森称已反省感愧疚 梁国雄称要持续抗争47人案.求情四|林景楠称受渲染间接成乱港分子 何桂蓝无求情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