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裁决理由3|刘伟聪是否支持否决预算案 法官存疑
民主派47人初选案中,大律师刘伟聪是另一名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不成立的被告,法官在裁决理由指,刘在参与初选时,未有提倡五大诉求和否决预算案,他们就刘是否支持无差别否决预算案,认为有合理怀疑;至于刘的名字有出现在《墨落无悔》声明,刘辩称他没有签过,亦无授权他代签,他不想“政治自杀”,当时未作澄清。法官考虑当时的政治环境,认为可接受其解释,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47人初选案・专页|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 5.30裁决详细报道
接受刘在当时政治环境未作澄清
法官指,刘伟聪作供时给人“自负”的印象,分析其证供时指,刘的名字曾出现在《墨落无悔》声明,但刘自辩时强调他没有签署过,亦没有授权他人签署,不知为何声明上有其名字。控方质疑刘未能提供合理解释。法官则认为,若刘不知道谁人把他的名字放入声明,自然未能解释。同时,刘未有在Facebook发布该声明,亦没有在竞选工程中使用。 法官认为,是刘的职员把其名字放入声明。就刘称为免“政治自杀”,因此未作澄清。法官指考虑当时的政治环境,接纳其说法。
义工对话只提初选安排
此外,法官亦接纳刘称其Facebook帐户只用于区议员工作用途,以及他不使用WhatsApp,认为这些都是个人的喜好问题。惟法官指,刘不使用WhatsApp,不等于他不知悉九西WhatsApp群组的讯息,因他当时有一名义工在该群组。但从对话所见,该名义工主要和刘讲及初选的安排,未有直接提及否决预算案和五大诉求。
刘所交表格有提须遵守协调会共识
法官接纳刘当时未有阅读《苹果日报》、Facebook帖文、戴耀廷的文章。惟法官认为,刘有出席第一次九西的协议会议,亦透过职员收到相关初选的文件,认为他是知悉初选的目标是要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亦知悉其参选的九西选区,达成相关协议。此外,法官指刘有提交初选的提名表格,当中列明遵守协调会议的共识。
笔记曾提法治已死但发言时无跟笔记
此外,警方在刘伟聪的议员办事处搜出一份选举辩论的笔记,内容包括“法治已死”,刘自辩时指笔记非由他所写。法官则指,他在选举论坛中的确未有跟随笔记的内容发言,不肯定他同意内容。
参选时无提倡五大诉求及否决预算案
最后,法官考虑刘未有在参加初选时,提倡五大诉求和否决预算案。就刘是否支持无差别否决预算案,法官认为有合理怀疑,认为不能作出合理推论,即刘同意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的协议,法官亦不能肯定他有意图颠覆国家政权,因此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