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陈志全指初选目标是争取最多议席 否决预算案是遥远的事
民主派初选案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审,有“慢必”之称的前立法会议员陈志全,今(2日)开始接受控方盘问。他认为初选的最终目的,只是在立法会取得最多议席,这便可以做多很多事,因为若建制派议员不足35人,民主派议员集体没出席会议,这样会令会也开不成,故政府必须与民主派磋商。然而陈称他的心态是:“选到先至算啦...讲到上天落水都系咁话啦。”又认为否决预算案是件好遥远的事。
没有大杀伤力宪制武器的概念
控方盘问陈志全称,2020年3月的初选记者会时,戴耀廷说:“立会能过半...变成大杀伤力宪制武器……”控方问陈当时是否知悉初选的目标,是要取得宪制武器,包括否决预算案。陈认为初选的目标是民主派取得最多的立法会议席,若可以立会过半,便:“好多嘢可以做到。”他否决预算案是其中一项权力,但他没有“大杀伤力宪制武器”的概念。
初选最终目的是要获取最多议席
陈强调,他由始至于都不同意否决算案是初选的目的,他认为初选的最终目的,是要民主派获取最多议席,给压力政府压力回应五大诉求等。若民主派取得35席,在开票一刻,政府已需准备和民主派磋商。至于否决预算案,陈形容:“系好遥远嘅嘢。”其心态是:“选到先至算啦...讲到上天落水都系咁话啦。”
若民主派集体不出席会议亦开不成
法官陈仲衡问,是否认为《基本法》赋予立法会议员的权力中,否决预算案是最大的权力,陈志全指,概念上属正确,操作层面则不是。若民主派取得35+,政府面对的问题,是支持政府的建制派议员在立法会内不足35席。若没有民主派议员,届时连开会的人数也不足,“会都开唔成”。至于4月时交到立法会审议的预算案,“首读,二读都读唔到”。
法官陈庆伟总结陈的证供,指其说是届时不足35人开会,遑论否决预算案,陈志全回应:“第一日都唔知开唔开到会”。
陈承认在街站片段中语气重
主控官追问陈时称,陈于2020年6月尾的街站片段中,曾称会不惜运用《基本法》赋予的权力,迫使林郑回应五大诉求,达致双普选。陈重申他在街站是列举若达致“35+”,民主派可以做到的事,又强调当时是要鼓励他人在初选投票,若很多人在初选投票,已是选民力量的显现。惟法官陈仲衡指,陈在片中称:“不惜运用基本法赋予的权力”,陈官认为句子中的“不惜”,其词语不是用于列举例子,陈承认当时用了“不惜”,若现时翻看誊本的话,承认其语气“重啲”。
16名受审被告。(详看下图)
16名表证成立的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已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