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陈志全认与传统民主派不咬弦 批党派各自为政
民主派初选案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审,有“慢必”之称的前立法会议员陈志全,今(1日)出庭自辩,他在案发时任政党人民力量的主席,其政党与传统民主派向有“恩怨”,因为他们在选举上拒绝与传统派协调,并与对方出现“对选”的情况,故曾被称为“民建联B队”。庭上又重提他曾被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点名赞是“认真的议员”,陈称“受之有愧”,惟他却指民主派党派间各自为政,议员的出席率、加入委员会等均不够积极,更称他曾准时早上8时半出席会议,但会上只有他一名民主派代表,令他要单独面对10名建制派议员。
陈志全供称,他于2012年在新东选区获选为立法会议员,并于2016年连任。其代表大律师马维𫘥问,陈被赞赏为认真的议员,陈庭上称“受之有愧”。
怕被误会搞破坏FB发帖回应
他又指,于2020年初时已有政情“八卦”新闻指,戴耀廷有意举办初选。及后,陈获区诺轩告知将举行初选的协调会议。陈透露,九东的第二次协议会议后,有报章报道人力最为反对初选。该次协议会后,九东决定不举办初选,改用选前民调弃选机制。陈指该报道令读者认为人力“搞破坏”,遂和出席该次会议的成员商量,在Facebook发帖文回应事件,题为:“人民力量赞成有共同政治行动纲领的初选”。
人力因不满传统民主派而出现
陈又称,人力使用“共同政治行动纲领”这词已久,人力的出现是因对传统民主派不满,认为民主派过往就选举进行协调,人力不但没有参选,甚至和民主派“对选”,因此被民主派指为“民建联B队”,又遭民主派攻击在选举不协调时,人力便会回应他们之间没有“共同政治行动纲领”。
对民主派的两个期许
帖文的第五点提到:“人民力量重申,如各方希望进行真正初选,应努力思考并定出共同政治纲领及在议会制衡政府的一致行动守则”。陈解释“一致行动守则”是涉及议员的基本操守,并解释他对民主派的期许,包括投票时在场、尽量加入委员会等,但民主派很多时未能做到。
指民主派各自为政
陈举例称,曾在早上8时半的会议,只有他一名民主派议员准时出席,令他要独对10多建制派议员。此外,民主派议员在立法会属少数,惟出席率较建制派议员低。在加入立法会委员会方面,蒋丽芸一人便加入10多个委员会,但民主派议员只加入3、4个。他形容民主派各自为政,如“四大版块”有代表出席会议,也未能做到。他认为民主派可以取得多少议席是一回事,纪律是另一回事,指和政府角力,至少需积极参选才可做到。
不会在未知内容下否决预算案
马大状问:“共同政治行动纲领”和“一致行动守则”,是否和捆绑议员无差别否决预算案有关。陈否认并强调称:“无意咁做,亦唔会咁要求人。”他又指任议员8年,都是根据3个原则考虑预算案,包括人力提出的诉求、预算案本身的内容和民意。他强调没有可能未得知预算案内容,便称要一同决定行动。
过去认知积极是表示更加著紧
就新东两次协调会议,陈志全都未有出席,而是派助理代表。根据人力的执委会纪录,助理汇报为:“新界东的初选选制可能有改变,包括由“会运用否决财政预算案”,转为“积极运用否决财政预算案”。陈说他听到审讯时的讨论,指加上“积极”两字后,“好似无咁肯定”。惟他指过去的认知,加上“积极”,是表示更加著紧。
16名受审被告。(详看下图)
16名表证成立的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已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