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何桂蓝称选举是社运一部份 想藉表达不接受国安法
民主派初选案今午(21日)于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审,何桂蓝第四天作供。她认为即使民主派取得过半议席和否决预算案,也无法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但她认同《墨落无悔》声明书中表明:“我们深明议会绝非抗争终点。”何认为其他形式的抗争都要继续,虽然预期她参选也会被DQ(取消参选资格),但认为立法会选举是社会运动的一部份,参加初选可利用其参选人的身份影响他人,她亦希望争取最多人在初选投票,借此表达不接受国安法。
否决预算案不能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
何桂蓝下午作供,讲述有份签署的《墨落无悔》声明书,其声明书写上“我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惟她认为否决预算案,不能直接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她解释,即使否决预算案,特首可能解散立法会,然后重选后再否决预算案。每一步也不确定,如特首或不会解散立法会。
建制派的地狱是要齐人返工
她认为否决预算案最多只能施压,立法会有很多向政府施压的方法,如尽实审议议案。就何启明早前供称,若民主派立会过半,对建制派而言是地狱。何桂蓝则指,对建制派来说,地狱不是“熄佢咪,或赶出去”,而是要“佢地齐人返工”。她指,政府以往要确保建制派在议会有足够人数,已花费很多人力。假设民主派取得32、33席,建制派便需有足够人数在席,否则一旦“点人数”,很多政府议案都无法通过。
签声明书目的是表态
对于戴耀廷于同年6月的记者会表示,初选参选人不用签任何文件,何称感到惊讶。新东文件就否决权的写法,没有斩钉截铁地表明会否决预算案,只是确认立法会议员有此权力。她认为若此权力不敢确认,等同表明进入议会后:“我乜都唔会做,我乜都唔会反对,有乜分别。”何又认为《墨落无悔》声明书是表态,若最终被DQ,便不是其问题,而是:“政府承认有呢个权去否决,都容纳唔到,要使横手去DQ”。
不想给选民错误的希望
此外,就声明书中的一句:“我们深明议会绝非抗争终点”,何指有些初选参选人把“35+”和五大诉求挂钩,给予选民一个错误的印象,即民主派取得立会过半便可以迫政府回应。她认同声明书该句说话,不想给予选民一个虚假的希望,其他形式的抗争都要继续。
认为戴没有理会政治现实
她又指,当时认为“35+系”并不可能。此说法至少于同年6月底已流传甚广。惟戴耀廷于同年5、6月时,仍在文章中表示争取“40+”,甚至在公开场合称争取“46+”。她形容自己是“凡人”,“唔可能明白戴耀廷觉得乜嘢可能,乜嘢唔可能。”但亦指对方若只考虑选民登记等数据,不理政治现实:“会理解点解佢觉得可能。”
想以初选的投票率表达对政府的不满
被问及为何预期自己会被DQ,为何仍参选。她解释,认为立法会选举是社会运动的一部份,参加初选便可利用参选人的身份,影响他人。同年5、6月时已不可能获得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举行游行,当时已无法透过行动表达立场。当时亦有人推测,国安法实施后,同年9月也不会举行立法会选举,她希望争取最多人在初选投票,借此表达对政府不满,和不接受国安法。
16名受审被告。(详看下图)
16名表证成立的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已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