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刘伟聪称只从助理得知初选共识 如会用电子及实体选票
民主派初选案今(7日)于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审,刘伟聪继续作供,他称因只出席过首次的初选协调会议,不知道会议达成任何共识。他曾从助理口中得知,应只是派多少队出选,及会采用电子和实体选票等。法官质疑,这是刘第一次参选立法会,为何他会对这些事不感兴趣。刘称他当时认为知道这些已足够。此外,警方在刘的办公室搜出的初选论坛笔记,上面有写“法治已死”。刘称那非出自其手笔,又强调作为大律师的他,是不会说“法治已死”。
曾问助理协调会有何共识
刘伟聪今作供时,先讲及初选报名表。就报名表中第二点为“我确认支持和认同由戴耀廷及区诺轩主导之协调会议共识,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划’及其目标”。刘指,由于他只出席首个协调会议,不知达成什么共旘,他遂问其助理,助理指为九西的胜选目标,初选后决定派出几多队出选,初选会采用电子选票和实体选票等。
认为计划目标是要配合策略性投票
至于“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划”,刘称他的理解是初选的名字,而不是指文件。至于当中所指的目标,他认为是选出参加立会选举的参选人, 配合策略性投票,务求民主派在立会取得过半议席。
官质疑刘首次参选却对初选不感兴趣
对于刘称他未有就共识等追问,法官陈庆伟质疑,刘当时是第一次参选立法会选举,相关事情应很重要,但刘却看似对很多事都不感兴趣。刘强调他认为当时所知的已经足够,亦不知道有另一次九西协调会议,因此无理由追问共识问题。
刘称当时被认为唔系好黄
刘又指,其他人认为他“唔系好黄”。而他和竞选团队只预算在初选中排第五或六,结果亦如他们所料。刘又被问及其英文宣传单张中,有“authoritarian pressure”一句。他解释“authoritarian”是指中港政府,他想指两政府未有维护一国两制。
收到警方文件才知笔记内有写法治已死
此外,在刘的区议员办公室搜出一份声称为选举论坛准备的笔记。笔记包括会对各出席的参选人的问题,包括问黄碧云为何不签初选立场确认书。刘称该笔记非由他制作,当时没有使用它。法官李运腾指,刘在论坛中曾称“法治系唔会死”,笔记中却有“法治已死”,刘强调他不会称“法治已死”,又多番强调和笔记无关,不知由何人制作,他亦是收到警方文件,才得知该份笔记。
若被问五大诉求或会选择如实作答
就他昨日指,不想他人知道他不支持五大诉求,因此没有澄清他没有签署《墨落无悔》,以避免“选举自杀”。但刘称,若有人问起,他会承认没有签,并解释,若避免不了,他会选择如实作答。
认为其政纲及宣传品均无违反国安法
国安法在港实施后,刘伟聪称他代表首名被控国安法的被告唐英杰,因此有审阅条文。但他指,当时国安法是新的法例,他以普通法的角度考虑,并认为自己的政纲和宣传品中没有违反国安法的内容。在初选败选后,他已停止竞选活动。
16名受审被告。(详看下图)
16名表证成立的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已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