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坠屏幕 官指工程师未察错漏失职 以为12艺人是设备
MIRROR演唱会2022年7月于红磡体育举行的演唱会发生严重意外,挂在天花的电视屏幕坠下令2名舞蹈员严重受伤。3名有份负责统筹的职员,涉虚报悬挂装置重量被控,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今(30日)在判辞指,呈交予署方的图则明显是错漏百出,惟署方的外判公司审核时疏忽职守,该公司的结构工程师亦未有为意部份错漏。
法官指,工程师应该察觉错漏并作出查问,惟他除了向康文署发送一次电邮,当中只问了一条问题,便没有试图厘清。此外,当庭上讲及负重表上的“12名艺人(12 artists)”时,工程师竟不知道是意指MIRROR的12名成员,还以为是某类灯光设备。
控方指工程师被误导发出证明书
控方案情指,呈交予康文署的索具装配图和负重表,显示悬挂在天花的12块LED屏幕及喇叭等装置,重量约1.23万磅,惟事后调查后发现,实质重量逾5万磅,报称数目比实质数目少4.2倍。控方指,负重表等有虚假陈述,康文署外聘的辉固(香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审核时受误导,因此发出索具稳定性证明书,康文署遂批准演唱会进行。
装配图与负重表错漏百出
法官在裁决理由书指出,涉案索具装配图和负重表错漏百出,包括图则没有很多的资料,看图则的人计算时需要自行作出假设。部份装置的重量亦明显错误,如图则显示8个喇叭的重量为1600磅,即每个200磅,但从肉眼可见,每个喇叭明显不止200磅。
工程师应起疑并查问
法官引述控方专家证人、城大建筑及土木工程学系副教授林向晖的证供,指相关错漏明显,作为合理和负责任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时应会起疑并作出查问。专家认为辉固不应批出索具稳定性证明书。
意外发生经过
实习生未能了解图则
辉固的结构工程师温志华作供时承认,审核时未有为意部份错漏,又指与当时的实习生冯帝文研究图则后,发现图则没显示索具悬挂的高度等资料,因此向康文署发电邮,要求主办方提供进一步资料。证供显示,案中第三被告梁耀祖其后与该实习生联络。法官引述专家所指,当时实习生未能掌握如何理解图则,认为难以在电话对话中,透过实习生转达用以核实计算的资料。法官亦指,相关资料重要,案中却没有证据显示实习生曾就资料抄下笔记。因此,法官拒接纳控方所指,该通话是讲及用于计算的资料。
温应察觉到图则有错误
法官同意,辉固在案中疏忽职守,结构工程师温志华审核图表时,未有恰当处理,又认为温应察觉到涉案图表中有不少错误,并作出查问。惟他除了向康文署发送一次电邮及只问了一条问题,便没有试图厘清。
以为“12艺人”是灯光设备
法官又指,庭上提及负重表上的“12名艺人”时,温甚至不知道是指MIRROR的 12名成员,还回应称认为“艺人”(artist)或是某类灯光设备。
指温未恰当检查悬吊设备
此外,温虽曾到红馆现场视察,但法官指现场灯光昏暗,地面和天花相距15米,温只使用电筒辅助,难以视察该些设备。法官直指温的视察差劣,未有恰当检查悬吊设备。
3名被告:吴凯莹(女,项目经理,42岁)、林志华(工程统筹,61岁),梁耀祖(项目经理,50岁),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指他们于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间,虚报负重设备的重量,串谋欺诈康文署的经理,以令他允举行“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演唱会。3人另被控一项交替性的欺诈罪。3人均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DCCC 29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