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坠屏幕 辩方指负重表有错误是疏忽 但未致刑事程度
男团MIRROR在2022年于红馆举行演唱会时,两屏幕在表演期间坠下,令两舞蹈员严重受伤,3名负责统筹的职员被控欺诈,案件今(6日)在区域法院作结案陈词。控方指被告们呈交的负重表有虚假陈述,认为被告们曾出席会议,应知LED屏幕铁框的重量,但他们却欺骗康文署,以令署方批准演唱会进行。辩方却指是次意外是悲剧,负重表有不少错误是疏忽,但未致刑事程度,认为控方未能证明3名被告有协议去欺骗康文署。法官把案押后至5月30日裁决。
3名被告:吴凯莹(女,项目经理,42岁)、林志华(工程统筹,61岁),梁耀祖(项目经理,50岁),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指他们于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间,虚报负重设备的重量,串谋欺诈康文署的经理,以令他允举行“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演唱会。3人另被控一项交替性的欺诈罪。
三名被告
屏幕每块重逾5万磅却报称1.23万磅
控方指被告呈交的资料,指悬挂在天花的LED屏幕及喇叭等装置,重量约1.23万磅,惟事后调查后发现,实质重量逾5万磅,超过报称的4.2倍,13个负重点更超重逾一倍,控方指这些不实资讯,严重影响结构工程师的评估。
控方指负重表有虚假陈述
控方陈词指,负责统筹演唱会的艺能,需向康文署提供准确资料,以让康文署外聘的辉固(香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作评估。惟涉案的负重表有虚假陈述,结构工程司温志华受误导下发出证明书,康文署才批准演唱会进行。
3名被告应知晓屏幕连铁框重量
控方指舞台设计师周淑贞的证供指,在统筹的会议上,有人估算每块涉案LED屏幕连铁框重量,估计重约500公斤,当时作为艺能雇员的首两被告在场,他们应对负重表的资料格外留神。第三被告案发时是广域策划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他曾就索具装配图向工程顾问公司作澄清,显示他对涉案负重表应有充分了解。
结构工程师依赖资料作评估
控方又指,结构工程师需依赖负重表的资料作评估,因工程师到现场实地视察时,难以判断器材的重量。
辩方指被告无动机欺诈康文署
代表首次被告的资深大律师陈政龙陈词称,两人只是艺能的雇员,没有动机欺诈康文署。涉案意外是悲剧,但与两名被告无关,案发前一天屏幕已有倾斜问题。
控方未证有不法协议
代表第三被告的资深大律师黄佩琪指,没有证据指第三被告知道涉案器材的实际重量。控方亦未能证明各被告之间达成不法协议,为欺骗康文署而提交涉案负重表。负重表出现不少错误属于疏忽,未达致刑事罪责。
案件编号:DCCC 29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