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坠屏幕案 原计划悬挂12吊船 12子在观众席前上船
MIRROR演唱会表演期间屏幕坠下。3名负责统筹职员涉欺诈案续审,康文署时任副经理今(17日)在区域法院作供,她称演唱会举行前两个月,署方多次与主办机构开会,并透露原先打算有12艘吊船,让Mirror的12名成员在观众席前上船,惟署方因应安全及秩序问题,着主办方再作考虑。她又称当时未有过问主办方的外判工作。
原打算悬挂12艘吊船
时任康文署经理邓晓璇供称,她于2008年入职任康文署副文化经理,2018年升任康文署经理负责红馆场务。康文署曾多次与主办机构大国文化和艺能的代表开会,并透露最初是打算悬挂12艘吊船,让Mirror成员在近观众席上船,惟署方因安全及秩序考量,要求主办方重新考虑。
邓称不会过问外判工作
邓在接受辩方资深大律师黄佩琪盘问时称,她不会过问主办方的外判工作。黄遂指出,协兴隆向内地公司订购悬吊系统,香港创科媒体制作负责搭建舞台,邓均表示她不清楚。黄指,当分工涉及数间公司及很多人时有机会出错,邓称:“有风险啦。”
辩方指辉固曾派暑期工索负重表资料
辩方续问,邓知否负责审核工程的辉固(香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曾指派一名未毕业,任职不足7日的暑期工向艺能查询负重表资料,并问:“你会唔会觉得好意外?”邓称她对此不知情。
同意坠屏幕非一个人的问题
邓又称,演唱会的索具装配图及负重表由康文署外判予辉固审核,她同意相关文件“几technical”及涉及术语,非专业人士未必理解。黄续问邓会否同意坠屏幕意外并非一个人的问题,邓同意。黄再问邓是否同意署方欠缺机制检查钢索用料是意外主因?邓称:“我唔知系咪。”
案件明天续审。
3名被告:吴凯莹(女,项目经理,42岁)、林志华(工程统筹,61岁),梁耀祖(项目经理,50岁),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指他们于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间,虚报负重装置的重量,串谋欺诈康文署的经理,以令他允举行“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演唱会。3人另被控一项交替性的欺诈罪。
案件编号:DCCC 29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