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沙龙】原居民︰城市人不谅解、政府“谂缩数”,难解丁权死结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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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居民”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身份,但这身份在非原居民眼中的形象,似乎已被某些土豪劣绅“骑劫”,毋怪乎有原居民自嘲为“原罪民”。然而,原居民是否就是“不学无术”、“财大气粗”的同义词?早前《香港01》邀请土地监察主席李永达和本身是沙头角原居民的中大历史系硕士研究生郑世亮参与“01沙龙”,讨论丁权问题,正好让我们有机会听到另一种原居民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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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达做过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和房委会委员,其后又成立了智库“土地监察”,是土地、房屋议题的老手,说起丁屋政策,自然侃侃而谈。现时法庭正在处理丁权司法覆核案,有指丁权受《基本法》第40条保障,李永达即场当起“权威”作反驳,“当年我是《基本法》咨询委员,Martin(李柱铭)是起草委员。关于原居民建丁屋(的权利),在咨委会的讨论中,虽然民主派是少数,但我们是不同意(写进《基本法》)的。Martin也说他们在草委会中不同意。”

原居民郑世亮也指原居民是理性的,知道“地有限而丁无限”所带来的困境,同意政府须找出一个具可持续性的新方案。(香港01)

郑世亮:原居民与非原居民之间互不理解

不过,丁屋政策有无法理依据是一回事,它是否对社会有益又是另一回事。问及郑世亮关于丁屋政策的合理性,他虽没正面回应,言谈间却流露出他的关注点——原居民和非原居民之间缺乏理解,遑论谅解。据郑世亮的个人观察,丁权涉及“土地”这稀少资源,非原居民自然不满原居民有此权利;但反过来看,原居民也觉得非原居民不理解他们的境况,“(有些原居民会觉得)为何你们(非原居民)可以这么‘爽’,新市镇一建成就有水有电,我们居住的地方却偏僻得可怜,可有想像过2000年代的围村还会因台风而停电?你们城市人可以在假日走进(郊区)来游山玩水,但我们却不能享受城市化的好处,连化粪池也要自己兴建”。

纵使我们未必认同郑世亮所言能将丁权合理化,但丁权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对于另一阵营所持理据缺少认识,也是事实——试问有多少人能够清楚说出丁屋政策的内容、原意(政策原意就是为了改善新界乡民的居住环境)、法理依据和影响?缺乏这些认知,一切关于丁权问题的讨论,只会流于“口水战”。

土地监察主席李永达的立场明确,政府必须以一个可行的新方案解决丁权问题。(黄永俊摄)

李永达︰“丁屋、居屋合建”是可行方案

我们都知道,土地有限而男丁无限,丁屋政策始终不具可持续性。先不论郭卓坚提出的司法覆核判决如何,政府还是要审视丁屋政策的问题。李永达指早在九七之前,政府官员和民间组织均曾考虑过不同类型的解决方案,“1994、1995年便有人思考如何终止丁屋政策,一是不写进《基本法》,二是在2047年‘截龙’,三是(向原居民)‘买断’丁权。我们计过数,不是很贵,2,000多亿元而已。收回丁权后,将乡村式用地(按︰专门用来兴建丁屋的土地)卖出,能收回4,000亿元!”

不过,李永达自言现在较以前务实,“你叫刘业强主席和其他原居民放弃丁权?睬你都傻啦”,而最能得到各方接受的,应是“向上发展”方案,“在乡村或用地建一种楼,下面做丁屋,上面做居屋,大家(原居民和非原居民)也有‘著数’”。

预留丁屋用地 竟是政府阴谋?

郑世亮也指原居民是理性的,知道“地有限而丁无限”所带来的困境,因此同意政府必须找出一个具可持续性的新方案,取代现行政策,但关键是政府要有诚意,“政府最值得批评的,就是‘谂缩数’,不愿意付出(经济和政治)成本,去解决核心问题”。郑世亮也不忘意味深长地提醒大家,在丁屋问题上,政府才是原居民和非原居民的“共同敌人”。他认为政府是全香港最大的地主,将900公顷土地预留作乡村式发展用地,只是为了找个理由囤积土地,方便未来规划,“(预留大量丁屋用地)是政府的骗局,让人以为土地都要预留给原居民。(原居民和非原居民争吵,)最开心就是政府,你们‘打饱佢’,没人理政府”。

郑世亮的“阴谋论”是否可信,自是见仁见智,但他的确提醒了我们,解铃还须系铃人,要解决丁权问题,焦点应放在政府身上,而不是原居民——尤其是他这类没权没势、有丁权也没钱建屋的普通原居民。

林郑月娥任职发展局局长之时,尚能向乡议局提出2029年截龙方案(指2029年后出生的原居民不再享有丁权,因为他们18岁时已是2048年,如此可避免触碰“五十年不变”的原则),以试水温;现在她已是特首,却未知有没有政治胆识,再碰丁权这个烫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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