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居民售卖丁屋权案 八旬发展商准保释等候上诉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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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沙田原居民收取230万元卖丁权费,串谋发展商诈骗地政总署,令发展商可“套丁”于沙田农地兴建价值近2亿元的丁屋项目图利,12人早前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被判入狱2年半至3年。涉案的丁屋发展商今申请保释候上诉,并获准以5万元现金、以及不得离开香港等条件保释外出。
上诉人李钦培(81岁),康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亦是案中的丁屋发展商,他因涉串谋卖丁权,被判囚3年,今日在控方无反对下,法官批准李的保释候上诉。
11名原居民早前已获保释等候上诉
另外同案中的11名村民包括陈志昌、黄卓帆、韦俊杰、韦震豪、温贵麟、郑国华、郑宇宏、郑兴、邱贵珠、韦柏瀚及刘德胜(年龄31至79岁)早前亦获准保释候上诉。他们在原审时均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除了温贵麟和郑兴因年迈被判囚2年半外,其余9人则囚2年10个月。
案情指,11名村民和本案上诉人李钦培被指连同他人诈骗地政总署,隐瞒原居民已经出售丁权,并且讹称自己是沙田大𪨶村农地地主,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另外,李钦培涉向沙田乡事委员会主席、区议员莫锦贵提供160万元作为介绍男丁的报酬则脱罪。最终涉案丁屋项目并无落实。
案件编号: CACC 42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