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保存有讲究 拆解八大用药疑惑
香港踏入流感高峰期,很多人家中都囤积了一些先前看医生时剩下的药物,或是自购的成药,却常常不知道应该如何正确保存或何时才能再次服用。结果往往是因保存不当而令药效减弱,甚至混用、乱用。
另外,不少市民常对药袋或包装上的指示感到困惑。例如“一日四次”到底应该如何间隔时间,“饱肚食”又是什么时候吃。这些看似简单的标示,有时却因解释不清或忽略了个人身体状况而导致误用。以下逐一拆解,减少用药风险。
撰文:医善同行医学顾问、注册药剂师郭彦缇
1.药物是否必需放雪柜保存?
药物需否冷藏,取决于其具体类型。使用前,请仔细查看药物标签或包装上的说明。如标示“需冷藏保存”,则该药物应存放于摄氏2至8°C范围内,建议放置在雪柜下层,切勿放在冰格中。对于没有特别保存要求的药物,仅需置于室温下,并避免阳光直射即可。
2. 不同季节对药物保存有什么影响?
季节变化,特别是气温和湿度的变化,对药物的保存有显著影响。夏季气候较为潮湿,若药物以包装形式存在,建议不要提前取出药丸,应保留在原有包装中,待需服用时再从锡纸包装中取出。这样可以防止药物因潮湿而受潮变质,确保其效力不受影响。
3. 家中剩余的处方药,可否在下次需要时自行使用?
处方药的剩余管理需谨慎对待。一般来说,如果覆诊时医生调整药物剂量或更换药物,建议将剩余药物丢弃,以防止混淆或误服。然而,止咳或化痰药等属于纾缓症状的处方药,且医生或药剂师指示“有需要时使用”,药物包装上亦标有有效期限,则可将其存放于家中作为“应急药”使用。
但需注意,对于需完成整个疗程的药物,如抗生素,必须按照医生指示完成整个疗程,切勿因症状改善而自行停药。
4. “一日四次”是如何计算时间?
当药物标示需“一日四次”服用时,除非药物标明具体的服用时间,否则建议每隔四至六小时服用,扣除每天的睡眠时间(通常为八小时),即在剩余的16小时内,均匀分配服用时间。举例来说,若早上八时第一次服药,下一次应在中午十二时,然后是下午四时,最后一次则在晚上八时。
5. 为什么有些药物标示需“避免阳光直射”?
某些药物对光线敏感,光线会降低这些药物的稳定性,导致影响药效。此外,高温和潮湿的环境亦会加速药物的分解,影响其效果。因此,此类药物需存放于遮光容器内,并置于阴凉干燥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确保药效。
6. 粉末状药物、胶囊和液体药物的保存方式有什么不同?
不同形式的药物在保存方式上有所不同。基本原则是保留原有包装,并注意药物的保存期限。对于需稀释调配的粉末状药物(如抗生素药水),通常保存期限较短,应根据指示进行储存并及时使用。胶囊和液体药物则应根据其特性,遵循包装上的保存指示,确保其效力不受影响。
7. “饱肚食”是指吃完饭后多久内服用?
“饱肚食”通常指饭后半小时内服用。某些消炎止痛药在饭后服用,可以减少肠胃不适的副作用,提升用药的舒适度。因此,遵循“饱肚食”指示有助确保药物可发挥最佳疗效。
8. 为何某些药物需要空腹服用,而有些需要饭后服用?
药物在研发阶段,药厂会研究食物与药物之间可能的相互作用,这些相互作用可能影响药物的吸收效果或增加副作用,药物标签上会标示是否需要空腹或随餐服用。
一些药物在空腹状态下服用会更有效地被身体吸收,因此建议空腹服用。而另一些药物饭后服用则可减少对胃部的刺激,因此建议饱肚服用。根据不同药物的特性,请依照药物标签或遵循医护人员的指示进行服用,以确保药物发挥最佳疗效并减少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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