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民主党促列明煽动刊物辩解理由 冀公众利益豁免增条文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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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今天(13日)向立法会秘书处提交对23条立法草案的意见书,针对国家秘密、境外干预、煽动意图等六方面罪行提出建议,认为部分罪行定义过分宽阔,促请缩窄。其中,披露国家秘密方面,建议有机制确认甚么属国家秘密,否则对市民保障十分不足,而公众利益辩护方面,建议仿傚2003年草案,加入“揭露官员不法活动、滥权”等免责条文,让新闻界放心。

民主党关注管有煽动刊物罪未有确切解释辩解元素

民主党的意见书亦提到“管有具煽动意图的刊物”,提及立法会审议23条法案委员会委员管浩鸣关注在家中收藏《苹果日报》会否违法,民主党认为当局的回应未有确切答案,例如有官员称“如果放了很久、忘记了,而管有目的不是煽动,相信可构成合理辩解”,惟并没有在条文具体列明这说法,仅属官员判断。另外,民主党亦认为煽动意图罪入罪界线模糊、难以掌握,举例“引起憎恨或藐视”涉及大量主观判断,无法令人清晰知道甚么情况会落入法网。而《草案》将最高刑罚提高至7年,民主党担心会产生寒蝉效应,令市民或传媒不敢提出与政府相反的意见,窒碍香港的多元化,表明不同意这项修订。

落实《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3月8日刊宪。(卢翊铭摄)

民主党忧境外干预罪“不当手段”门槛低 未能释疑

境外干预罪方面,民主党留意到法案委员会曾有议员关注本地智库与外国智库交流合作,甚或接受资助,担心会触犯条例,当局回应指除了“配合境外势力”外,仍要涉及“意图带来干预效果”及“使用不当手段”才会犯法。民主党认为,很多智库本身就是希望影响特区政府政策,当局强调的“三连中”已中其二,而最后元素“不当手段”的条文中,亦包括“使任何人的名誉受损,或威胁使任何人的名誉受损”和“使任何人精神受创伤,或对任何人施予过分的精神压力”,门槛看来很低亦相对模糊,令人担心有误堕法网之虞,认为当局的回应未能释疑。

民主党希望立法会在全速审议时,也不要忽略广纳市民意见的重要性,《草案》内容出炉后,市民对《草案》缺乏时间了解和消化,而法案委员会已完成逐条审议,不利市民掌握最新的国家安全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