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国安案禁证人境外视像作供 律政司忧证人被骚扰或胁迫
撰文: 冯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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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审议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委员会,今天(12日)下午继续开会,讨论修订《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国安案不允许法庭以视像直播方式,联系香港以外的人录取证据。署理律政专员萧敏旋解释,境外作供难以确定证人有否被骚扰或胁迫,会有风险。
另外,法案委员会明天(13日)将加开三节会议,加插在大会前后,继续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将是连续第六日举行会议,多项大会议程都撤回“让路”,以缩短大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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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不在港如何作供? 萧敏旋:可亲自来港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香港案件一直可以以视像直播形式联系证人,但明白涉及国安案件不可以,关注是否考虑证人所牵涉的问题,如果证人不在港,可以如何作供。
萧敏旋表示,因为无法确定国安案件的证人,境外作供无办法肯定证人有否被骚扰或者被胁迫,会有国家安全风险。对于处理证人不在港作供的问题,萧敏旋建议证人亲身来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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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大会多项议程撤回 加开三节会议审23条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委员会已连续第五天开会,会议将延续明天(13日)立法会大会前、后加会,分别是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下午4时40分至6时40分。为腾出时间让法案委员会继续“开快车”,多项议程都“让路”,除了有议员议案撤回,原定恢复二、三读程序的《2023年水务设施(修订)条例草案》,发展局亦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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