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外媒称藏《苹果》违法属误导 一文还原事件、邓炳强点讲

撰文: 潘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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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加速审议基本法23条的草案,连日来坊间热议的焦点,落在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会上回答这条问题——“《苹果日报》放在家是否管有煽动性刊物?”当时邓炳强称市民要提供合理辩解。事后,《泰晤士报》以《港人保留旧报纸会被监禁》为题撰文,被港府谴责极具误导性。《香港01》整理事件来龙去脉,究竟当天邓炳强是如何解说?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管有《苹果日报》又是否犯法呢?

3月9日星期六,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举行会议,审议《基本法》23条立法,管浩鸣关注家中藏《苹果日报》是否犯法?。(黄浩谦摄)

管浩鸣关注家中藏《苹果日报》是否犯法?需要销毁?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建议,无合理辩解而管有具煽动意图刊物,最高可判监3年。上周六(3月9日)法案委员会会议上,选委界立法会议员管浩鸣关注藏有《苹果日报》是否违法。

以往有份好出名嘅报纸叫做《苹果》,咁佢绝对系煽动啦,有啲人佢谂住要记录下呢个咁衰嘅报纸,将佢摆两份喺屋企,咁会唔会都系属管有煽动性刊物?
2024年3月9日 选委界立法会议员管浩鸣

署理首席政府律师梁文丰回应指,管浩鸣提及的刊物涉及“正在进行嘅司法程序”,故以一般情况地解说,“带咗一啲煽动刊物入境,其实就系睇系咪符合第25条嘅免责辩护。”管浩鸣再追问“有啲可能系法例通过之前,摆咗喺度嘅,咁系咪法例通过之后呢,呢啲都系要摷晒出嚟、销毁佢呢?请解释一下。”

3月9日星期六,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举行会议,审议《基本法》23条立法,邓炳强说管有《苹果日报》需提供合理辩解。(黄浩谦摄)

邓炳强称无煽动目的可作合理辩解

邓炳强主动补充回应管浩鸣:“简单嚟讲,𠮶个刊物几时印制不重要,而系话你法例通过后,你仲攞住呢啲,而呢啲物品有煽动意图嘅,就系违法㗎啦,佢几时出品呢并不重要。”

管浩鸣随即再追问:“我谂对一般市民嚟讲,我谂部份市民有啲困难,佢管有𠮶部分嘅,或者简单啲咁讲,合理辩解可唔可以话佢摆咗喺度,佢唔小心未揾得晒出嚟咁得唔得㗎?”邓炳强回应说,这涉及是否有合理辩解的问题。

原来我𠮶个刊物摆咗喺度好耐,我都唔知道仲摆咗喺度,我目的都唔系话要嚟做煽动,我摆咗喺度都唔知佢存在,我相信呢个就系合理辩解系可以处理咗呢个问题。
2024年3月9日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
汤家骅 。(资料图片)

汤家骅:收藏《苹果日报》纪念、在家看不违法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两天后(3月11日)在电台节目上回应在家中存放《苹果日报》会否构成管有煽动刊物时强调,管有本身不是犯法,要视乎犯罪意图,例如市民把报纸放在床下底留纪念,去洗手间时看,并无犯罪意图,若久不久拿出来给人看,利用刊物达到涉及国家安全的违法目的,则可能有问题。

你话你睇下依家就唔系咁,果阵时讲嘅嘢就系真嘅,咁你就有机会犯咗所谓煽动罪。
2024年3月11日 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
3月11日下午,英国《泰晤士报》发表一篇题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泰晤士报》网站截图)

《泰晤士报》理解为“藏有《苹果日报》会被判监3年”

事件发酵至外媒跟进报道,当天(3月11日)下午,英国《泰晤士报》发表相关报道,标题郤变成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意思是“港人藏有旧报纸会被监禁”。

翻查报道内文,有一大篇幅是重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捕的事件,并有两段提及标题所述的问题“Hongkongers could be convicted and imprisoned for sedition for keeping old copies of newspapers, the territory’s pro-Beijing authorities have said.”,意指“香港亲北京当局表示,香港人可能会因为保留旧报纸涉煽动被定罪和监禁。”。

3月11日下午,英国《泰晤士报》发表一篇题为“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泰晤士报》网站截图)

文中紧接提到“Security laws being pushed through in Hong Kong would impose up to three years in prison for keeping copies of the defunct newspaper Apple Daily.”,意指“香港正推行的国家安全法律将对保存已停刊的《苹果日报》的人判处最高3年监禁”。不过,报道并无引述邓炳强指、没有煽动目的可作合理辩解的说法。

报道只文末引述汤家骅在电台节目称,收藏《苹果日报》在家中作纪念,闲时在厕所看看,并不涉及犯罪意图,如果向到访你家的人们展示,并向别人说﹕“现在唔同哂了,当时报道的都是真的”,那就可能违反煽动罪。

​政府澄清 不知刊物属煽动是不可能被定罪

特区政府在《泰晤士报》报道刊出翌日(3月12日)发声明,斥《泰晤士报》报道极具误导性,标题亦完全错误,言论危言耸听,令人误解管有某份旧报纸便会被监禁,引起市民恐慌,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谴责。政府发言人说,一份刊物是否具煽动意图,必须视乎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和目的,管有有关刊物是否违法亦要视乎有否合理辩解。

管有煽动意图刊物罪,控方须证明被告没合理辩解下管有才可被定罪。不知悉有关刊物具有煽动意图的人,是不可能被定罪。
2024年3月12日 特区政府发言人
汤家骅。(欧嘉乐摄)

当局解释不清楚? 汤家骅:一般人理解未必咁直接

汤家骅今天(3月13日)在电台节目再回应事件,他说《泰晤士报》引述他回应的部分“睇唔到有咩错误嘅说法”,不过标题“有少少误导性”,重申管有《苹果日报》并不构成罪行,而是要视乎意图。被问到如果当局解释得清楚便不会引起混乱,他说,自己是大律师不觉混乱,与普通市民接收资讯时的理解未必一样。

我系律师好难讲,我睇嘢从法律角度睇,可能同一般人理解未必咁直接、对轨啦,始终要明白法律都不碍系普通常识,无谓令自己恐慌、令他人恐慌,我觉得呢个系不必要。
2024年3月13日 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

在家管有《苹果日报》 汤家骅:无犯罪意图都不是犯法

汤家骅说,管有煽动刊物罪是针对协助散播煽惑讯息的人,“唔好容许啲人未散出去时管有。”他说,管有煽动刊物只是初步证据,“收起屋企未必有人哋推测到嘅结果”,所有罪行都必须要有犯罪意图,“如果你无犯罪意图,就算你行为表面上有机会,都唔系犯法。”他说,意图和目的是虚无飘渺的东西,法庭或控方必须从周围环境证供,推测你究竟目的为何,如果做事令人怀疑你目的是违法,便要“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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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贴《苹果日报》展示最后出版 汤家骅:应该不涉煽动

被问到如果有餐厅张贴《苹果日报》又是否违法呢,汤家骅说,视乎内容是否具煽动性,“娱乐版嘅,讲紧毒舌大状嘅,我觉得就唔会有问题。”如果是展示《苹果日报》最后一天出版的版面,汤家骅认同应该不具煽动性,“系一个中性言论啫,煽动言论要讲紧法律写明𠮶几个目的,增加两地仇恨,颠覆政府呀,你如果根本不涉及𠮶啲目的,本身就唔系一个煽惑性刊物,根本都唔需要考虑啦。”

《苹果日报》。(卢翊铭摄)

展示当年吁游行版面并称今天也要游行 可能违法

不过,如果展示《苹果日报》过往呼吁“上街”的版面,游行活动已经过去,又是否违法呢?汤家骅重申,要视乎意图和目的,“如果讲紧当时要上街,而家你呢啲要上街啦,有啲咁嘅讯息,都有机会犯法。”他说,如果不想招惹麻烦,就最好不必要做这些事,因为摆放在门口、厨窗可能被视为传播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