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一周年|逾8千人被捕 四成为学生 逾百案件待处理

撰文: 吕乐谦 朱幼丽
出版:更新:

港府去年决意修订《逃犯条例》,漠视民意,触发持续一年未休止的示威抗争,整个社会付出沉重代价。示威者的手法由初时大规模和平游行,发展至堵路纵火破坏,冲击立法会和中联办,几乎每星期都出现警民冲突。暴力不断升级,被捕示威者亦不断增加。
事隔一年,已有逾8千人被捕,当中四成是学生,1,600多人被起诉,案件更是以百宗计。今年初又遇上新冠肺炎,法庭停摆数月,审讯暂停,法庭只是处理了小数涉及较轻微罪行或是认罪的案件,至5月下旬才正式恢复审讯,令不少积压下的案件至今仍是审讯无期。

警方在整年的反修例事件中,共拘捕逾8,338人,其中单在去年9月29日金钟的行动中拘捕过百人,并控告逾90人暴动罪名。(资料图片)
+11

1635人被控 5212人仍然受查

根据警方提供的数字,自去年6月9日至今年5月15日止,因反修例事件被捕的人数多达8,338人。其中1,488人是18岁以下未成年人士,占总被捕人士的17.8%,当中有591人不足16岁,即逾三分一。被捕人士中,报称学生的有3,404人,占全部被捕人士的40.8%。

被捕者中有1,635人被控,占全部19.6%;有1,430人无条件释放,另有11人经警诫后获释,及有50人准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至今尚有5,212人仍然受查。

虽然警方公布截至今年5月中的数字显示仅1名人士经审讯后获判无罪释放,但自法庭5月下旬恢复审讯后,累积至今最少已有4名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脱罪,包括一名被指在10月1日于黄大仙参与暴动的大学生,及一名涉于去年8月被控袭警的留英学生,另有约34人获撤销控罪。此外,今年5月下旬亦有部份示威活动涉多人被捕,如5月27日有就国歌法二读,当日多区有逾390人被捕,这些被捕数字,并未反映至警方现提供至5月中的数字中。

去年6月12日有大批示威者到政府总部示威,阻止立法会强行审议修订逃犯条例。警方下午在金钟发射大量催泪弹驱散,揭开持续一年反修例冲突序幕。(资料图片)

多人被控暴动 救生员认罪囚4年  

自反修例事件起始至今,香港发生过大大小小游行,大多演变成警民冲突和破坏行动。警方拘捕示威者,有些单日被捕人数由数十至数百人不等,当中不少被控暴动罪,面临最高刑罚判囚10年。

至今已提堂的暴动案件,大部份都转到最高可判刑7年的区域法院审理。当中一名任职救生员男子,承认去年6月12日在金钟参与暴动,被判入狱4年;一名20岁学生,被指去年10月1日在黄大仙向警员掟砖,被控以暴动罪名,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另有3人涉在去年7月28日在中上环一带参与暴动,案件仍在区院审理当中。

至于涉及较多被告的暴动案件,包括:在9月28日金钟一带被捕,并被控暴动的近百名人士、10月1日荃湾发生警员开枪案的暴动案等,已转介至区域法院排期。至于牵涉最多人被捕的11月理大冲突事件,警方先后拘捕了数百人,并有逾200人被控暴动罪名,近日仍有不少人被控不同罪名,涉及理大的暴动案件,大部份仍在排期阶段。

区诺轩被裁定两项袭警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140小时。(罗国辉摄)
+11

多名政治人物涉案 区诺轩袭警判社服

是次反修例事件虽然以“无大台”为纲领,意指不受传统政党控制,但运动中仍不难看见知名政治人物的身影,有部分更多次现身冲突前线而被捕,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就因去年7月7日至8日在油麻地游行后,欲与警方谈判,期间被指以扬声器大声讲话和敲打盾牌而被控袭警,并被裁定袭警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140小时。

其余多名泛民立法会和区议会议员,包括:邝俊宇、许智峰、谭文豪;西贡区议会主席钟锦麟,元朗区主席黄伟贤、中西区主席郑丽琼等,亦曾在示威现场被捕。

另外,警方亦已经落案起诉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派资深元老李柱铭、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杨森、梁耀忠、单仲偕及蔡耀昌等15人,被控以煽惑、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由于各人在本地政坛乃至国际上颇有声名,案件引起大量本地以至国际媒体追访。目前案件尚在转交区域法院程序,未有审期。

去年10月13日,市民发起十八区商场“罢鹫”行动,下午APM商场爆发混乱,约20名警员进入商场,期间一名警察被人刺伤颈部,血流如注,防暴警察马上追捕并制服一名青年。该青年后来被改控企图谋杀罪。(资料图片)
+2

涉严重伤人案件转高院审

去年示威中,发生一些较严重的罪行,包括一名18岁学生涉嫌向一名警员割颈,后来被改控企图谋杀罪;另区议员赵家贤在太古城被一男子咬甩左耳,及何君尧摆街站被刺伤等,这数宗案件均会转介高院审理。

此外,警方亦揭发多宗涉藏军火及藏枪案件,包括在荃湾工厦发现大批军火案,另发现有人藏枪并疑想在游行中使用的案件,及清洁工在上水遭砖头掷毙案等,案件会转至较高级别法院处理。 

专家证人在法庭指,镭射笔在36米内直射眼睛0.25秒,可造成伤害。(资料图片)

镭射笔被裁定可成攻击性武器 

至于一些相对涉及较轻微罪行的案件,已陆续在裁判法院处理。其中有多名示威者被搜出带备镭射笔,被控以藏有攻击性武器罪被控,案件亦曾惹起争议。

其中一名案发时仅15岁少年,去年9月21日往屯门准备参与示威途中,被搜出身上藏有镭射笔、改装雨伞和行山杖等被检控。被告原被控藏有合适作非法用工具,他解释镭射笔有观星用途,惟控方引专家指镭射笔在36米内直射0.25秒,已可对人体造成伤害。裁判官最后改裁定少年藏有攻击性武器罪成,并强调镭射笔本身并非武器,但若用者怀有伤人意图,便可视之为武器。该少年最终被判入更生中心,上诉被驳回。

去年的修例运动,港铁是被针对对象之一,港铁及轻铁等设施多次受破坏,两名少年被捕后承认刑事毁坏罪,除被判入更生中心,亦需赔偿港铁28万元。(资料图片)
+14

刑毁被告被要求赔偿损失

此外,去年修例示威当中,亦多次出现破坏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建制政党的议办,和被指“蓝店”的餐厅及商舖等情况,亦有多人因破坏交通灯、港铁站及轻铁站设施等被捕。

对涉及刑事毁坏控罪的被告而言,除需要面对监禁等刑罚外,更有可能被追讨赔偿。一对21岁的孖生兄弟承认在9月7日破坏天水围一个轻铁站后被判入狱7周后,更被勒令向港铁赔偿23万元;另一对15和17岁少年,亦因破坏屯门3个轻铁站的八达通机,被判入更新中心,并下令须赔偿28万元。

另一名30岁破产男亦因曾破坏旺角地铁站内设施,认罪后被判入狱8个月。而他所破坏的设施达26万元,另维修费用达110万,超越裁判法院可下令的赔偿权限,裁判官著事主以其他法律途径追讨。

2019年8月20日,一名男子于将军澳连侬墙斩伤3人,一名女记者一度命危。(资料图片)
+4

连侬墙争执多次酿血案

除大型示威外,示威者亦常在不同公共空间,例如行人隧道、天桥、商场等,转化成表达意见的“连侬墙”。惟“连侬墙”亦多次引至不同政见人士争执,甚至打斗,亦曾有血案发生。

涉及“连侬墙”争执而引发的轻微推撞事件,涉事者大部分都准以签保守行为方式解决,涉及较严重伤害的,亦有被判监,如去年7月11日,一名49岁醉酒的士司机路过淘大花园附近的“连侬墙”时,与在场男义工口角,的士司机不忿并向男义工头部连殴13拳,男义工依然坚拒还手;事件在网络广传,该的士司机最终因袭击罪被判入狱5.5个月。另外,亦有数名因反对反修例运动,在“连侬墙”附近袭击途人而被判监14天至数月不等。

法官郭伟健判早前刑时赞被告情操高尚,更斥与案无关的社运示威者行为极端。(资料图片)

官赞连侬墙斩人被告情操高尚惹争议 

最惹人注目的,当属去年8月20日,一名50岁导游持刀袭击在将军澳连侬墙聊天的数名人士,其中一名女伤者更一度命危。被告早前在区域法院认罪后被判45月监禁。

该案引发另一段插曲,负责判刑的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判刑时以大篇幅批评示威者,指责他们借民主自由为名,作出“文革式”、“恐怖主义”的极端行为,令本港百业萧条、人心不安;又引被告求情中表示:若判他重刑能让事主释怀他亦接受之言,大赞被告“情操高尚”。郭官的言论在社会上出现很大回响,并认为郭官有偏袒之嫌。

终审法院大法官马道立事后发出声明,指已提醒郭官在观感乃至实际上需要保持不偏不倚,避免在判词中公开发出不必要的政见,并令郭官暂时不应处理有类似背景的案件,借此为事件降温。

反修例示威衍生大量案件,部分被告最后获撤控,但已被还押一段时间。(资料图片)

亦有案件获撤控及裁定脱罪

在过去一年的反修例事件中,警方共拘捕逾8,000人,亦检控超过1,-000人,涉及案件亦数以百计,当中亦有部份涉及较轻微罪行。被告年纪较轻者,获准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亦有部份案件,控方检视证据后决定撤控,亦有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当中包括一名男厨工在旺角9月一次冲突期间,在现场大叫“黑警死全家”,被捕后被控袭警罪,惟现场有片段拍到在场有警员曾说“玩硬你”,控方经考虑后决定撤控。另外,一名留英学生去年8月在黄大仙被捕后被指头撞警员而被控袭警,他否认控罪,审讯时裁判官留意到被告被捕时面部并无伤痕,但他在警署拍照却显示他面部有伤,另医院的验伤报告亦指被告鼻骨骨折,作证警未能解释被告的伤势下,裁判官最终裁定证供存矛盾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亦有一名男子因涉及一个藏有弹丫的包裹被控,最终获撤销控罪,惟他获释时,已被还押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