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连侬墙斩人 法官郭伟健借题斥示威者行为极端 被告反被犠牲
导游受去年《逃犯条例》引发的社会事件影响感愤怒,见将军澳连侬墙有男女在贴文宣时更怒火中烧,回家拿刀斩伤3男女,包括令一名《信报》前女记者受重伤,今(24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囚45个月。处理案件的法官郭伟健判刑时却十分同情被告,相信若非发生社会事件,被告是不会犯下此案,又形容被告是去年社运中“不自愿的被牺牲者”,又指他被社运弄至奄奄一息、满身鲜血;郭官更借题发挥,指去年运动后来变得激烈后的暴力示威者,炮轰他们打著民主自由的旗号,作出“文革式”的极端行为,又形容他们所作所为属“恐怖主义行为”,更指这些人作出这些丑恶行为,还自称追求民主的人士,实为讽刺。
被告洪震(50岁),承认去年8月20日在将军澳景林邨与颂明苑之行人隧道非法及恶意伤害《信报》姓黄女记者、一名姓李女子,及一名姓梁的男子。
法官郭伟健先引述3名事主的医疗及创伤报告指,3人均事后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黄现见到与被告相若的男子会感到恐惧,亦担心会再被政见不同的人士袭击。
信被告拿刀铲文宣
郭官考虑到3名事主的伤势等情况后,认为被告的行为若涉及报复或前先预谋的话,量刑起点应为6年半,但他称相信被告被告在录影会面中所言,打算用其中一把刀去铲连侬墙上的文宣,另一把刀则是用来自卫。
信被告长期忍受不同意的资讯
郭官续称,被告事发前两个月路经连侬墙时,已对有人在墙上张贴文宣反感,被告认为有关讯息非事实,他经过该处时亦觉被人“眼超超”。郭官认为有关人士没获授权便在该处张贴物品,亦非人人同意张贴墙上的资讯,相信被告因长期要忍受这些他不同意的资讯而感到抑郁及愤怒,被告事发前与两名事主对话,认为他折返并非为伤人。
香港本来是一个安全的城市,但自6月起却出现变化,街道长期被堵塞、地铁被破坏、示威者殴打不接受其指示的人,他们身穿黑衣、佩戴猪嘴,俨如一支军队,他们更带备雨伞,但非为遮太阳,而是为掩盖他人犯罪。
事主否认机场曾发生打人事件
郭官进一步分析指,综合多名证人的说法,被告与两名事主对话时,起初被告表现并无异常,但他期间变得情绪激动。从双方的对话内容来看,被告不满两名事主就机场打人事件的回应,郭官直言事主否认机场曾发生打人事件并非事实,从电视直播可见,香港国际机场发生殴打内地记者的事件,任何相信法治的人都会对此感到震惊,现场人士更对滥用私刑袖手旁观,而他们是自称追求民主、自由、法治的人。
被告与事主本为同路人
郭官相信被告对这事件感受深刻,因他会负责内地旅行团,相信有内地人在众目睽睽下被侮辱,此事对被告的工作如下“棺材钉”。郭官又认为,被告也是渴望自由的人,但被告明显不认同示威者的手法,而据被告所述,他起初也支持游行,但因示威后来祸及香港经济而反感,郭官形容被告、3名事主及其他社运人士本属同路人。
感被告的生存权受到践踏
郭官再称,被告的收入依靠内地旅客,社会运动开始后,其收入悬崖式下跌,最终更零收入,被告的工作权、生存权、生活权受到追求自由的人无情践踏及摧毁,同时也影响了被告的家庭,认为被告归咎于社会运动的想法合理。
指黑衣示威者如军队
郭官谓,香港本来是一个安全的城市,但自6月起却出现变化,街道长期被堵塞、地铁被破坏、示威者殴打不接受其指示的人,他们身穿黑衣、佩戴猪嘴,俨如一支军队,他们更带备雨伞,但非为遮太阳,而是为掩盖他人犯罪的情况。
指部份示威者以文革式极端手法行事
郭官又举例指,示威者曾强迫拍摄示威情况的人交出手机,也曾有示威者在商场被捕后,其他人围堵保安,郭官直斥行为属“文革式”的极端手法。郭官称这些丑恶行为出自于自称追求民主的人士,实为讽刺。
相信被告情绪激动而揽炒
郭官指,香港再非安全的城市,无法吸引游客到访,经济衰退,本地人更因怕“讲错嘢被私了”,本港百业萧条、人心不安,故被告将自己困境归咎于社会运动非无的放矢,被告为社运中“不自愿的被牺牲者”,而社运亦把被告弄至奄奄一息、满身鲜血,相信被告事发时因情绪激动而作出“揽炒”行为。
劝示威者回想初心
郭官再指,示威者因政府不妥协,而损害一般市民的生活,实为不折不扣的恐怖主义行为,他劝示威者想想自己的初心,亦要有同理心,思考自己的行为是为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市民安居乐业的生活。
同情被告开恩减刑一个月
另外,郭官又称被告在求情信中提到,希望所受的刑罚可令事主释怀,他在受刑时仍想事主好过一点,郭官赞扬被告行为有高尚情操,并指一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份子及专业人士的身上都没有。郭官更因同情被告情况,认为若非发生社会运动,他不会犯下本案,亦不忍被告母亲及儿子受苦,法外开恩减刑一个月。
案件编号:DCCC83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