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侬墙】的士司机认连挥13拳 官指无冲突下动粗 判囚5个半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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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于本年7月路经牛头角淘大花园对出桥底“连侬墙”时,因撕毁墙上的纸张而与他人生纠纷,其间涉拳打六旬翁面部,又疑对另一上前阻止的男子连环挥13拳。的士司机今(25日)于观塘法院承认两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裁判官认为案情严重,即使无人对被告动粗,他仍出手施袭,遂判被告即时入狱5个半月。
受墙上印有政见的纸张刺激
被告黄坚海(46岁,的士司机)承认于7月11日在牛头角东九龙文化中心地盘外袭击李真光及麦世杰。
案情指,被告凌晨行过案发地点,被墙上印有政见的纸张刺激,出手撕纸,被十多名市民阻止及围骂。其间被告拳打李姓事主的面部,令其跌倒。旁人围著被告以阻止他逃走,惟被告再对另一事主的脸挥13拳。他在警诫下称当时喝了很多酒,一时冲犯案,感到后悔。
求情称生意受堵路影响
辩方求情指,被告生意受堵路影响,下跌三成。他见多人聚于案发处,阻塞行人路,又想起收入减少,骂了数句脏话便遭围住。
裁判官查看录影,指双方无冲突下,被告突然出手,即使无人对他动粗,他仍不理劝阻,继续施袭。裁判官形容事主无严重伤势实属万幸,并指被告就算受酒精影响,也不该随意泄愤,他需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判囚5个半月。
案件编号:KTCC140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