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案|一文看清15名泛民人士所涉4案 全部将转区院审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李柱铭、李卓人等15名泛民人士,上月突被拘捕,被指参与去年8至10月三次反修例运动中,未获批准的游行,部份人士更被控煽惑他人的罪名。三案连同黎智英、杨森及李卓人早前被控的案件,今午(18日)同于西九龙法院提堂。控方透露,全部案件将会转至区域法院审理,4宗案现押后至6月15日再提讯,以候转介文件,各被告准以1千元保释。
9人涉参与8月18日游行被控
有关去年8月18日游行的案件涉及9名被告,依次为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铭及区诺轩。
他们同被控一项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他们于去年8月18日在香港组织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并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
众人暂毋须答辩,押后至下月15日再讯,以待控方准备转介文件,所有被告获以1000元保释。
国庆游行10人被控
有关去年国庆10月1日游行的案件,共涉及10名被告,包括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黎智英、单仲偕及蔡耀昌。
10人同被控一项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他们于去年10月1日在香港组织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并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
首4名被告另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们去年9月30日在中环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辩解下而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
控方又对首4名被告以传票形式各控一项交替控罪,指4人于去年9月30日在终审法院外,公告一个根据《公安条例》第14条警务处处长反对的公众游行,而该反对在上诉后未有被推翻。
众人暂毋须答辩,案件同押后至下月15日再讯,以待控方准备转介区域法院文件,所有被告获准以1000元保释。
7人涉参与10月20日游行被控
其中涉及去年10月20日游行的案件,只涉及7名被告,依次为: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黄浩铭、杨森及吴文远。
除了何俊仁外,其余6人同被控一项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他们于去年10月20日在香港组织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并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
其中,首4名被告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们去年10月19日在中环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辩解下而参与非经批准的公众游行。
控方又对首4名被告以传票形式各控一项交替控罪,指他们于同月19日在终审法院外,公告一个根据《公安条例》第14条警务处处长反对的公众游行,而该反对在上诉后未有被推翻。
众人暂毋须答辩,案件亦一并押后至下月15日再讯,以待控方准备转介区域法院文件,所有被告获准以1000元保释。
黎智英等涉8月31日游行案
此外,黎智英、杨森及李卓人,早前同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们于去年8月31日在香港参与公众游行,而该游行属未经批准集结。该案今亦再提讯,同样押后至6月15日等候转介文件。
案件编号:WKCC 957,1264-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