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曾撰文撑终院 梁爱诗:因不喜欢影响法院决定行为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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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驳回律政司挑战英国御用大状Tim Owen代表黎智英后,撰文支持终院裁决的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今日(3日)解释她当日的考量,强调她从来不反对人大释法,只是在特区政府有决定前,已有人提出若政府败诉便要释法:“我不太喜欢这种行为,不应该影响法院的决定。”

她又指国安委由一群政府高官组成,相信不易犯错。但她表明若大家对官员无信心,她也没有办法。

终院去年11月28日作裁决后,由梁爱诗以〈支持终审法院在黎智英案的裁决〉为题的撰文,旋即流出,而特首李家超于同日傍晚宣布寻求人大释法。梁爱诗在文章中称同意终院拒绝政府上诉裁决,但补充当时未读判辞;她在文中也力陈应按本地现有法律程序处理海外大律师来港,更反问有指英国律师不懂国安法,“香港大律师又有多少经验?”她文末更反问“有人要求释法。释哪一条?”

梁爱诗今日接受NOW新闻台访问时,被问到当时是否认为对释法无从入手:“我无理由反对释法,根本当时特区政府未提出释法,但有些人出来说,如果判政府输,我们就会申请释法,我不太喜欢这种行为,不应影响法院的决定。”所以她才提出到底要解释哪条法呢?她认为人大常委会今次的处理方式相当精明。

我无理由反对释法,根本当时特区政府未提出释法,但有些人出来说,如果判政府输,我们就会申请释法,我不太喜欢这种行为,不应影响法院的决定。
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

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2月30日通过就《香港国安法》第14和47条释法,说明若无本地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若要参与本地涉国安法案件,应先取得特首发出的证明书,若法院并无提出申请,则交由国安委作判断。

▼2022年12月30日 人大常委会通过就《香港国安法》释法▼

曾担任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的梁爱诗认为,人大常委会只是说明程序,并无扩大国安委的权力。她说:“人大常委会作这决定,是尊重特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政府亦对国家安全负有根本责任,在法律解释上作出澄清,说清楚程序如何做,把事情交特区政府自行处理。”

人大释法未有为特首创造权力

她强调,人大常委会今次处理方法相当恰当,既尊重国家的全面管治权,也尊重特区的高度自治权,把两者统一有机对接。特区政府负责执行国安法,若执行上有问题向中央报告,寻求指示相当恰当。

她又主动回应有人担心今次释法创造了权力,强调中央今次无对相关案件作出任何决定,只是解释法律,澄清了条文赋予特首的权力。她又指,人大常委会也没有就海外律师能否参与国安法案件作决定,只是要交特首判断。

梁爱诗:相信国安委不易犯错

被问到若国安委作出错误决定,如何保障市民权利?梁爱诗认为国安委由特首、三名司长及警务处处长等高层官员组成,相信不易犯错:“他们作出的决定,我相信不易犯错,但如果你对人完全无信心,对任何政府官员、任何权威都无信心,我想我也没有办法,令你对国家安全委员会有信心,会合理合法地履行职责。”

(若国安委犯错,如何保障市民权利?)他们作出的决定,我相信不易犯错,但如果你对人完全无信心,对任何政府官员、任何权威都无信心,我想我也没有办法,令你对国家安全委员会有信心,会合理合法地履行职责。
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

她最后指,国安法的案件涉及许多不可公开的机密资料,会影响执法及国家之间的关系,不可期望会完全向公众公开。

▼2022年11月28日 特首李家超宣布就黎智英案提请人大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