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邓棨然认潜逃 合资45万买快艇汽油 上两节免费航海课起行
“12港人”之一的邓棨然,于2019年因在湾仔单位藏汽油弹而遭起诉后,与其他人欲经海路偷渡到台湾,却在内地水域被捕,并在内地服刑3年后被遣返回港,再被加控妨碍司法公正罪。邓早前就汽油弹案认罪,他今(14日)于区域法院再认潜逃案的妨碍司法公正罪。案情披露,邓为这次潜逃,曾与同伙合资35万买快艇,及10万元买汽油及卫星电话等,并上了两节免费航海课便起行。
法官练锦鸿将案件押后至4月16日,以就邓所涉的爆炸品及潜逃案一同判刑。
被告邓棨然(34岁),承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他上月已就2019年管有汽油弹案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
12港人各涉不同社会运动案件
案情指,“12港人”各自涉及2019年社会运动案件,其中邓与郑子豪、廖子文同涉于2019年在湾仔管有汽油弹案,被控制造爆炸品等罪,获法庭保释。12人被指于2019年12月起,开始与“表哥”、“废中”、“恩典”等同伙策划潜逃计划,拟经海路由香港逃往台湾。计划各有分工,如“恩典”和“表哥”曾资助潜逃计划共数十万元等。
乔映瑜负责向同伙报告位置
各人于2020年8月23日早上潜逃,当日邓曾将卫星电话交予“12港人”唯一女被告乔映瑜,让她每半小时向同伙报告位置。航海期间,他又叫船上其他人把风,提防执法机关。及后,他们被内地执法机关截获。
计划买船并自行开到台湾
邓在警诫下承认,他于2020年约2至3月,经Telegram群组“勇武 2.0”成员的帮助下,认识 “废中”。邓与 “废中”商讨后,认为最佳做法是由他购买船只再自行开往台湾 ,“废中”称会拣选船只及安排航海教练。
曾上两节免费航海训练课学操作及看地图
同年7至8月间,邓在“废中” 安排下,在油塘上了两节免费的航海训练,学习操作船只、阅读海图等 。后来“废中”向邓称找到一艘合适的船,二人“试船”3次后决定以35万购买该艘船。“废中”及后再叫邓支付10万元购买汽油及卫星电话,并将部卫星电话交给他。
若被截会谎称出海钓鱼
此外,邓又曾与“废中”、 乔映瑜等人见面,获告知他将会另外数人一同离港。当时“废中”指邓、廖子文和郑子豪3人已出支30多万,若有乔映瑜等人同行能减轻负担。会面期间,众人亦商讨执行潜逃计划的细节 ,包括潜逃路线、海面情况等,并议定一旦被截查便谎称出海钓鱼 。
航行300海里25桶油用了5桶
众人最终确定同年8月23日出发赴台南,其时“废中”已安排船上GPS、 汽油及卫星电话。当日邓将现金24万交给同伙,嘱咐他将钱电汇给邓。后来他们被截获,其时船上共有25桶燃油,每桶30公斤,其中5桶已用光。
邓是登记船东但无操作船只牌照
邓于2023年8月被遣返回港时遭香港警方拘捕。据海事处纪录,邓没有任何操作船只的牌照。他是涉案快艇的登记船东,该艘快艇长9.7米,准载总人数是12人。
官质疑快艇是否适宜越洋航行
练官问香港与台南相距多少海里,又关注涉案快艇是否适宜越洋航行。主控官罗天玮指,众人出发后两小时被截获,其时距离香港水域约300海里,船上汽油已用了5桶;至于涉案快艇已被内地扣押,故未能向法庭提供相关照片。练官闻言表示:“连报纸都影到。”罗称不知道相关情况。
练官原订于本月26日就邓的两宗案件判刑,但他表示尚未阅读辩方求情文件“做唔切”,又指本案备受公众瞩目,不希望仓猝作决定,故将案件押后至4月16日判刑。
案件编号:DCCC123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