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别人士就更改身份证性别覆核案 准向终审法院提上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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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未完成由女变男手术的跨性别人士,向入境处申请更改身份证上的性别遭拒。他们提出司法覆核,先后遭高等法院和上诉庭被判败诉。两人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上诉庭今(13日)颁判辞,指案中多项法律争议,具有重大广泛或关乎公众的重要性,遂批出准二人上诉至终院的许可。

上诉人为Q及谢浩霖,答辩人为人事登记处处长。

上诉庭就多项法律争议批出许可,包括跨性别人士申请更改身份证上的性别,需完成整个性别重置手术,是否构成残酷、不人道和降低身份的对待,违反《人权法》第3条等。

此外,相关政策是否不合比例地干预申请人的私隐权,以及法庭考虑时,是否对外国政府实行的措施给多比重。

案件编号:CACV 183-18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