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放炸弹 首被告称嘉顿山聚会时酒醉 只记得有人谈股票
8男女涉在明爱医院及港铁车厢等放炸弹案,首被告何卓为今(10日)在高等法院第三天自辩,提及他被捕前数天所发生的事,首被告称他当时打算淡出社运圈子,并打算卖成人玩具及筹办直播平台,故约了任程式设计员的第四被告见面。他有出席有其他被告出席的嘉顿山聚会,但他称只因其友“阿蛋”叫他往“露面”,他出席时酒醉,没参与讨论,只认得第三被告曾叫人投资股票及虚拟货币。他又称那几天都有外出,对于控方指次被告疑曾在其单位试爆炸弹,首被告称没有闻到异味。
控方指被告们疑策划放第三个炸弹
本案涉及两次爆炸事件,分别为2020年1月27日凌晨在明爱医院男厕发生;及于同年2月2日下午在罗湖站发生。控方指,各被告疑计划在同年3月8日,悼念堕下身亡的科大生周梓乐的活动中,在将军澳尚德停车场的祭坛上引爆20公斤炸弹。警方有监视被告行踪,曾见部份被告在嘉顿山聚会,警方在3月7日拘捕多名被告。
首被告称不知次被告曾上其单位
首被告何卓为(41岁)提及他被捕前数天前的事情。他称2020年3月3日离开其大角咀宏创方503室单位后,曾和朋友用膳。控方的影片证据显示,第二被告李嘉滨(30岁)和一名男子当晚曾到首被告的单位。首被告指,该男子为“大只仔”,但他称事前不知道两人会到其单位。他于3月4日凌晨3时返回单位时未嗅到异味。辩方指,控方所呈疑为测试爆炸品的影片,似在首被告单位的厕所进行,首被告回应说:“味道方面真系无。”
拟办直播平台约第四被告问意见
首被告续指,3月5日中午1时许他离开单位,当晚他和另一示威者“阿蛋”及第四被告张家俊(34岁)饮酒,并倾谈成人玩具的生意。他称同年1月时已有这构思,至3月时有意办直播平台。由于涉及应用程式,因此向撰写程式的第四被告索取意见。他不在单位期间,第二被告和“大只仔”亦曾出入其单位。
女示威者Rachel托买硫矿
首被告称至3月6日下午,他与“阿蛋”食下午茶。首被告早前提及,他因想淡出社运圈,曾叫“阿蛋”把其Telegram帐户改为首被告的绰号“五飞”,并用该帐号加入一些TG的“公海”群组发言。“阿蛋”当日见到他时,称已把帐户名称由“五飞”,改为“William Wallace”。女示威者Rachel在群组委托“William Wallace”买硫磺。“阿蛋”回应:“买到一斤就一斤,两斤就两斤”,但没有指定数量,也没有讲及原因,首被告则没有过问原因。
“阿蛋”著到嘉顿山露面
首被告称他当天晚上要带一个钓鱼团,第七被告何培欣(26岁)亦有参加,该团在香港仔出发,他和第七被告出发前在香港仔买硫磺。他带完团后,“阿蛋”告知他曾用首被告名称的帐户加入了一个群组,该群组当晚上在嘉顿山有聚会,“阿蛋”著首被告“露一露面”。
醉酒下出席嘉顿山聚会
首被告称他带团时饮了很多酒,他在第七被告扶持下前往嘉顿山。他在聚会时仍然醉酒,没有参与讨论,印象中第三被告吴子乐(32岁)建议投资股票和虚拟货币。他指Rachel当晚亦有出席,但硫磺由第七被告带走,故当晚没有把硫磺交给Rachel。
出门后第二及三被告曾出入其单位
他出席聚会后,于3月7日凌晨1时许返回单位,当天下午约3时,他到新浦岗探中学同学。根据闭路电视片段,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吴子乐和Rachel多番出入首被告单位,期间曾有烟从单位冒出。监视警员早前并供称曾看到单位有火光。首被告却称,他离开新浦岗后,先到深水埗向第七被告取回硫磺,当晚7时半左右返回单位,当时次被告仍然在单位内。
8名被告:何卓为(41岁,无业)、李嘉滨(30岁,装修工)、吴子乐(32岁,金融从业员)、张家俊(34岁,程式工程师)、杨怡斯(33岁,文员)、张琸淇(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何培欣(26岁、浸大四年级生)及周皓文(28岁、测量员),首7被告被控串谋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次被告另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第八被告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爆炸品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