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串谋医院港铁放炸弹 事后发文:系你地教我和平示威无效
明爱医院男厕及罗湖火车站月台于2020年先后发生爆炸,8名男女事后被捕,其中7人被控《反恐条例》下的罪行,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开审。主控官在开案陈词透露,第一次爆炸事件只是轻微爆炸,第二次爆炸的爆炸品,原本放在港铁车厢,但被清洁工发现,港铁职员把物品放在月台等候警员到场前突然爆炸。
两次爆炸事件发生后,都有一个名为“九十二签”的Telegram群组在公海发文,提及要立即罢工及封关等,又称:“系你们教我和平示威无效”。控方更指,涉案集团原计划在将军澳作第三次引爆。
8名被告:何卓为(37岁,无业)、李嘉滨(26岁,装修工)、吴子乐(28岁,金融从业员)、张家俊(30岁,程式工程师)、杨怡斯(29岁,文员)、张琸淇(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何培欣(23岁、浸大四年级生)及周皓文(25岁、测量员),首7被告被控串谋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次被告另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第八被告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爆炸品罪。
控方外聘大律师林芷莹在开案陈词透露,本案涉及两次有被引爆的事件,分别发生于明爱医院及罗湖站月台,
首两被告在大角咀租用两单位
控方指,首两名被告何卓为和李嘉滨在大角咀宏创方5楼和10楼租用了两个单位,他们和第三被告吴子乐,曾经在单位预备和制作炸弹,各被告亦会在单位内讨论有关爆炸的事情;第四被告张家俊负责制造遥控装置;吴利用TG bot遥控引爆炸弹。
首次爆炸在明爱医院急症室男厕
2020年 1月27日凌晨2时许,一名警署警长在明爱医院急症室候诊时,听到男厕传来爆炸声和白烟,警方在厕格底下见到有火和烟冒出,并有炸碎的物品及玻璃樽等。
事发前两天首3被告曾进出两单位
闭路电线拍到,同年1月25日,即医院爆炸发生前两天,次被告李嘉滨在日本城买了玻璃樽,煎锅和煲等。首被告何卓为进入5楼单位,李及第三被告吴子乐离开10楼单位后,将一个锅运送到5楼单位,逗留至翌日凌晨1时离开。1月26日凌晨的TG讯息显示,何卓为在一个群组对不知名人士称:“烟弹,明天放”。
何卓为曾向另一被告透露将有行动
何卓为又对第七被告何培欣表示,他翌日晚上可能有行动,可能炸埋。何培欣著何卓为:“记得SIM卡,入够钱”。同日,张家俊及第五被告杨怡斯亦曾进入5楼单位。控方认为首3名被告曾在单位准备炸弹,控方并会传召专家,讲解SIM卡与炸弹遥控器的关系。
李被拍到事前曾到明爱医院
控方续指,李负责到医院放置炸弹,名叫“罗师父”的人是“哨兵”,专家将讲解涉案炸弹如何由TG Bot程式遥控引爆。根据爆炸当日的闭路电视片段,李被拍摄到离开宏创方,在凌晨12时许“罗师父”与李前后脚入医院,李曾走向男厕方向,在医院逗留数分钟后离开。凌晨2时起,首3被告在群组讨论放置炸弹的事,吴称:“问题系个Bot冇回我boom”。在爆炸前数分钟,何卓为对何培欣表示:“完成 等手足揿掣。”
公海群组发文及后将会放置真正炸弹
控方续指,TG公海群组“九十二签”在凌晨4时许发文,提到:“是你教我们和平示威无效,我们将先放置第一个烟雾弹,作为第一次警告,及后将会放置真正的炸弹。真正的武力”,“珍惜生命,立即罢工,谢绝阻胶,封关急切,赶绝丧尸”。至3月2日,讯息显示李承认他曾与“罗师父”放炸弹。
若炸弹在车厢内爆炸可致人命伤亡
第二件爆炸事件发生于同年2月2 日,地点在罗湖火车站月台。控方指当日下午,一名清洁工在车厢拾到一个袋,港铁职员打开袋发现内有4吋乘4吋的黑色物品被电线捆住,并有红光闪烁,职员遂报警,并放在月台站长室外。警方到场前,炸弹突然爆炸。
控方指,若非清洁工及时拾起车厢的炸弹,炸弹被放在月台,车厢密闭空间爆炸将引致人命伤亡。
女被告杨怡斯被拍到曾登上往罗湖列车
控方指在爆炸前数天,何卓为、吴子乐、第六被告张琸淇及第八被告周皓文,曾在涉案单位逗留。爆炸当日,闭路电视拍摄到何卓为和吴离开单位,前往枫树街男厕,并放下装有炸弹的背囊。另一人拾起背囊后,再由女被告杨怡斯送递和放置炸弹,杨被拍到与另一人登上往罗湖的列车。
爆炸后“九十二签”再发声明
同晚,“九十二签”发声明提到:“不管香港警察的布防有多严密,我们都有不同方法放置。我卫我城,欢迎亲身体验炸弹威力”,控方指吴草拟了一份与“九十二签”一样的声明。根据TG群组纪录,张家俊曾称:“delete晒啲bot先”。
警方同年3月展开拘捕行动
警方在3月7日展开拘捕,在宏创方两单位检获1个煲盖,上有李嘉滨指纹;2只碗内有白色晶体,化验为硝酸钾;一个煎锅内有70%硝酸钾及30%糖;雪柜上有何卓为的指纹。此外,李的手机内有一张拍摄明爱医院厕格内,炸弹被引爆前的照片。
首5被告曾在群组讨论如何分配家长利市
控方指,首5名被告事后在群组讨论如何分配“家长”给的利市,有被告提议分8份,每人分620元。控方指,陪审团可以推论如果被告没参与,为甚么可以分钱。控方又透露,涉案集团原打算在将军澳尚德停车场外引再引爆爆炸品。
控方下周一继续读开案陈词。
案件编号:HCCC1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