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放炸弹 有被告指行动想迫医护罢工 单位有逾千斤化学品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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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男女涉在明爱医院及港铁车厢等放炸弹案续审,主控官今(26日)续在高等法院讟出开案陈词,透露其中7名被告原计划在悼念科大生周梓乐的活动中,于一个自制的墓碑内放置炸弹,他们并在行动前夕开会,其中一人更到尚德邨停车场疑“踩线”兜了5个圈。8被告在行动前被捕。部份被告有作招认,他们均否认制作炸弹,亦有互相推卸,有被告更透露行动目的是想迫医护罢工。此外,警方在涉案单位内,发现1092公斤硝酸钾。

8名被告:何卓为(37岁,无业)、李嘉滨(26岁,装修工)、吴子乐(28岁,金融从业员)、张家俊(30岁,程式工程师)、杨怡斯(29岁,文员)、张琸淇(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何培欣(23岁,浸大四年级生)及周皓文(25岁,测量员)。首7被告被控《反恐条例》下,串谋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次被告另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第八被告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爆炸品罪。

控方指多名被告计划前曾在嘉顿山开会。(资料图片/余睿菁摄)
次被告李嘉滨被指曾在将军澳尚德邨停车场附近兜了5个圈。(资料图片)

首7被告曾到嘉顿山开会

控方外聘大律师林芷莹今续开案陈词,指首7名被告在3月6日晚上到嘉顿山开会,闭路电视拍到7人出现在隧道。及至行动前夕,监视警员目睹首3被告及第五被告杨怡斯,分别买了墙纸、箧、电子磅,帽和假发等物品。

李嘉滨在停车场附近兜了5个圈

控方又播放被指是李嘉滨与男司机邹家扬在私家车交谈的行车摄录仪影片。片中有男声问:“需唔需要打印定周同学啲相?”亦问及附近十字路口会否有闭路电视。片段显示,私家车在尚德停车场外放炸弹的位置附近兜了5个圈。司机邹家扬(非本案被告)指清场时要很小心,邹又指:“听日开完香槟之后,可能班狗癫。”李说非由他控制。沿途尾随私家车的警员于3月8日凌晨拘捕邹、李二人。

单位发现1092公斤硝酸钾

警方在涉案单位发现1092公斤硝酸钾。(警方提供)

警方在3月7日至8日展开拘捕,在大角咀宏创方单位拘捕吴和张琸淇,在房间搜到1092公斤的硝酸钾、硫磺、假发、胡须等。化验显示多个容器上的混合物可制造炸弹原材料。控方向陪审团展示1包40公斤的硝酸钾证物,须由3名警员合力擡上法庭。

控方又指,同年3月8日晚上,有约200名市民在祭坛聚集,如非警方拘捕被告,炸弹将严重危害警方和市民的生命。

第五被告杨怡斯(左)没有作出招认。(陈晓欣摄)
第六被告张琸淇警诫下曾透露炸弹会放祭坛的墓碑内。(陈晓欣摄)
第八被告周皓文,否认曾制作炸弹。(陈晓欣摄)

6名被告曾作招认

控方指,其中6名牵涉医院和罗湖站爆炸案的被告有作招认,内容如下:

首被告何卓为,别称“五飞”及“Lukas”指:“啲炸弹系家俊整嘅。”他只是借出大角咀的地方,对放炸弹不知情。

次被告李嘉滨,外号“山鸡”,指何卓为以生命威胁他,他被指使到明爱医院放炸弹。

第三被告吴子乐承认他负责搬运材料,成品由何卓为及李处理,他指张家俊负责电子器材,放烟雾弹之目的是迫医护罢工。

第四被告张家俊,别称“西瓜”,否认制造炸弹,指他1月尾在涉案工厦单位与何卓为喝酒,张目睹何煮黑色物体并闻到硫磺味,何说他打算在关口做“大镬嘢”。警方在张的家及公司搜到电路板和电池电线,张的电脑有电子版本的《即兴弹药手册》。

第六被告张琸淇则称,她只知道何卓为和张家俊有份制作炸弹,并透露祭坛爆炸案的炸弹会放在墓碑内。

第八被告周皓文只牵涉祭坛爆炸案,他警诫下否认曾制作炸弹,只在TG看过相关资料。控方指,周是“BBQ关注组”TG群组的管理员,他曾讨论BE粉和火焰效果,周在3月7日说:“我唔 mind你test下个樽几耐先爆”。

第五被告杨怡斯,别称“叉鸡饭”,及第七被告何培欣没有作出招认。

审讯明续。

案件编号:HCCC1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