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人大网答问形式 就草案提及“中央”一词作解释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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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在官网以答问形式,就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中多处提述“中央”一词,作出释义,指需要结合有关法律条款及上下文理解和把握,“中央”一词可包括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军委会;以及其他中央政权机关。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数处提到“中央”,立法会日前审议草案条文时,有议员关注草案中“中央”的释义。
全国人大网周六晚(9日)就此列出书面答复,指需要结合有关法律条款及上下文理解和把握,指条例草案关于“中央”、“中央政权机关”释义,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来理解,可明确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人民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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