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邓炳强:自行研发科研不会是国家秘密 除非受到限制
立法会今日(9日)讨论《基本法》23条立法,审议到“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黄英豪问及,民间大量科研,如何才算国家秘密,将来有否确认机制。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没有特定机构确认,但特首可以出证明书是否国家秘密。他表示,明白社会有人关注科研,例如自己研发会否变成国家秘密,称自行研发的发明不会无端端没有权限。不过,如果科技是受到国家特区披露有限制,例如与政府合作发展,如果政府施加限制,就可能自己披露会违反。
红磡站剪短钢筋可披露? 邓炳强:每个场景不同难讨论
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问及,如果没有印上政府内部传阅文件,是否收到就可以披露。又例如2018年红磡站短桩事件,他有收到照片,但是公开原意是维护国家安全,但同时可能引起担心。邓炳强回应指,每一个场景不同,不方便作出讨论。
自由党立法会议员张宇人问及私人机构接受政府资助而研究,会否成为条例下的政府承办商。邓炳强指,承办商与受资助有不同,但政府与机构共同发展,可能就披露都会施加限制。邓炳强说,如果完全由私人自行研发,没有事先受特区或国家就披露限制资料,就不会自动变成国家秘密。但如果和政府合作研发包括提供资助,而条款又说明政府要分享成果,就有机会是国家秘密。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则提出,在去年通过的《英国国家安全法2023》(National Security Act 2023),有关受保护资讯(protected information)的内容笼统,将所有关乎保护英国的安全或利益(for the purpose of protecting the safety or interests of the UK)的事情都符合定义,认为英国的定义“阔过大海”。他提到23条立法相关秘密定义分别有7个层次,认为香港的定义较英国相关法律清晰。
周浩鼎又提到,英国非法披露国家秘密最高有判处终身监禁,而香港公职人员最高为10年监禁,一般市民则为5年监禁,认为香港比起英国“轻手”很多。
邓炳强听完周浩鼎的意见后表示,非常同意他的观察,“我邀请你加入反驳队!”引起全场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