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延任|刘兆佳:人大决定望减少争议 料港府让DQ4顺利过渡

撰文: 彭焯炜
出版:更新: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11日)全票通过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决定中订明,现届立法会续任不少于一年,直到新一届立法会诞生。下一届立法会经选举产生后,任期仍为4年。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人大常委会今次选择用相对简单方式处理立法会真空期问题,主要是希望减少社会争议,并不会再引发新一轮纷争,令港人可团结一致应对疫情、经济和民生等更严峻问题,顾存香港大局。
刘兆佳估计,港府会尊重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不会就议员留任自行施加条件,意即早前被选举主任DQ的4名现任立法会议员将可顺利过渡。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

对于人大在决定中,用字上由最初的版本“继续运作”,变成“履行职责”,刘兆佳认为,前者是针对机构,后者是针对议员,意思上大同小异,但隐含著中央不介意让民主派议员全体过渡,并希望观察民主派在未来一年《国安法》的新形势下,能否愿意改行“忠诚反对派”的路线。

刘兆佳预计,民主派议员会继续留任立法会,认为可保持知名度,但亦同时面对两难局面,倘留任或代表与西方国家反对特区政府延期选举的做法有冲突,倘不留任则会造成不尊重中央权威的意味,日后参选资格或受影响。

刘兆佳认为,民主派就未来一年的去留问题会出现内讧,但相信民主派作决定时,会考虑未来对中央和特区政府的态度,既要做到不违反《港区国安法》,亦不得罪抗争派支持者,免令自己选票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