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延任|中联办指决定具有不容挑战的法律权威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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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
中联办发声明,表示这决定是依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的,具有不容挑战的法律权威。
声明指,鉴于香港疫情的严峻形势,特区政府依法作出推迟选举的决定,体现出对香港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立法会选举的公平公正。今次的决定十分重要,十分及时,体现了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的高度负责和对市民切身利益的最大关爱。
中联办:合理合法 简便易行
声明表示,这一决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不仅合理合法,而且简便易行,有利于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特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减少社会震动,以便全社会集中精力做好当前最紧迫的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