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文明冲突论可以休矣!
过去十年,中美两国的矛盾渐见浮面,美国的官方立场已由奥巴马在两国集团(G-2)提出的全球共治,变成特朗普眼中的“零和游戏”,对华政策愈见强硬。不论是去年10月美国副总统彭斯在哈德逊研究所发展的讲话,或是近日有国务院高官明言,美中两国乃是“全然不同的文明和不同意识形态的对抗⋯⋯美国首次遇上非白种人的竞争对手”,都可见华盛顿已不仅视北京为经贸对手,而是全方位对决的文明冲突。不过,为何两大文明共存必然会导致冲突,而非因文明多样而促进彼此发展呢?自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在1993年提出“文明冲突论”后,大多西方学者和政治领袖套用此概念时,潜意识都假设了西方文明是世界最进步、最优越的载体。可是,这种西方中心主义的视野,不但意欲遮掩国家利益至上、无视全球公义的霸权思维,同是划地自限,局限了借鉴其他文明改善不足的可能,对全球人类毫无裨益。试问,历史又有那个排拒他者的文明,能敌得过时代巨轮的吞噬呢?
尽管“文明”一词表面上浅白易明,但其词义抽像空泛。简言之,“文明”可由共同且客观的要素来划分,如语言、历史、宗教、习俗、制度以及人们的主观自我认同,换言之,文明可说是某一文化共同体的历史总和与智慧结晶的代名词。
不能否认,由17世纪末开展的启蒙运动到现今的世界,西方文明的支柱之一——自由主义,已渗进人类生活的每个角落。虽然过去一世纪先后出现俄国革命和纳粹运动,撼动了奠基在自由主义的西方文明。但是,从现时提倡全球管治的联合国,到国家内部的管治模式、市场经济、法律对人权的保障,再到大众娱乐产业、性别平权、消费文化等,处于西方边陲地带的国家,其发展道路无一不受自由主义影响。
然而,当文明被提升到涉及“好与坏”的善恶判断时,不少西方学者和领袖总是怀着一种沙文式的情操,来评价自身的文明。撇除上述的政治人物,亨廷顿亦曾表示,“可能存在‘世界文明’的概念是一种西方观念,与大多数亚洲社会的特殊主义(particularism)直接相悖⋯⋯”;另外,以“修昔底德陷阱”来形容中美关系的Graham Allison也认为,美国揉合了亨廷顿所认为的西方文明,而中国的崛起将威胁到现有的权力,势将加剧两国在价值观、传统、哲学之间的结构压力。问题是,西方文明又是否毫无缺失,是人类唯一可行的社会模式呢?当然不是。
例如,Patrick J. Deneen教授曾撰写《Why Liberalism Failed》一书,批判自由主义支撑西方文明。他认为自由主义是建立于矛盾的基础上——即鼓吹权利平等,同时却助长了物质分配的不公;政权的认受性虽建立在公民共识,惟当中的利己主义却阻碍了公民对公共福祉(public good)的承诺和判断。书中所提的内在矛盾和伸引的社会现象,其实可见于四个面向:政治上反映在欧美的反建制思潮,愈来愈多民众不信任政府能代表人民的意愿;经济上可见于日渐严重贫富不均和金融危机;教育上可见于人们重“钱途”,多于教育对思想启蒙、建构美德的意义;科学和科技发展上,则可见于透支环境资源的破坏,以及互联网使到人伦关系“原子化”的影响。不管我们是否同意书中以人性论来解释自由主义的矛盾,上述的危机确实存在于受西方文明影响的社会中。
既然现存主宰世界的文明有其缺失,这自然也会产生出求变的呼声。平情而论,以“非我族类”的心态,排拒他者文明,说穿了只是以心理优越感来包装帝国思维的反应,以抵制一切变革。例如全球管治上,现行的国际法、政经秩序和规范,无一不是二战后按自由主义的原则而制定,惟在实践多年后,非西方的国家却发觉自己俨如活困在俄国小说《罪与罚》的矛盾中,没有犯法权利的平凡人必须听话,而制定法律的不平凡人则可为非作歹。这些有(国际)法不依的事例,近期可见于戈兰高地和耶路撒冷的争议,较远更可见于美国非法入侵尼加拉瓜后,退出国际法院。
已故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曾说,要是美国被一个长期遭蔑视为颓废、软弱、腐败和无能的亚洲取代,那怕只是发生在西太平洋,美国的文化霸权在情感定会难以接受。这种对自身文明衰落的恐惧、自卫反应,正是现有西方排拒他者文明崛起的写照。可是,在历史长河里不少固步自封、排拒他者的文明,不但难以抵挡时代巨轮,而盲目的文明优越感更会使它加速衰落。正因如此,只有各文明平等相待、相互尊重、互学互鉴,才能改善现存的缺失,贡献全体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