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公民党政纲提弹劾特首 郑达鸿:党认为政府要就社运负责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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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选案今(23日)续审,被告郑达鸿续接受控方盘问,并透露公民党在国安法实施后,已修改政纲,并删除使用否决权等字眼,因怕“俾人见到缩得好劲”,故未对外公布。法官留意到新政纲有提弹劾时任特首林郑月娥,郑达鸿解释,公民党认为政府需对2019年社会运动负责,希望藉议会弹劾,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事件,看有否罢免理据。法官质疑,先弹劾后调查是“未审先判”,郑回应称党主张交独立调查委员会,再由中央决定。

考虑初选选民多偏黄或深黄

郑达鸿在作供时提到,公民党曾在国安法实施后修改政纲,基于公关考虑,“惊俾人见到缩得好劲”,加上当时参与初选的选民都是“偏黄或者深黄”,为免影响胜算,初选前未有对外明显改变立场,打算正式选举前才启用新政纲。

郑达鸿指公民党改政纲无公开,因考虑初选的选民多属黄或深黄。(资料图片)

政纲有提弹劾特首

法官陈庆伟留意到,新政纲提到要“弹劾及罢免林郑月娥”。郑称“弹劾特首”在过往政纲也有出现,而且公民党一直认为政府应就2019年社会运动问责,故主张运用《基本法》第73条的弹劾权,促使独立调查委会彻查事件。

官质疑属未审先判

法官李运腾质疑,这个说法即是先弹劾再找理据,视乎是“未审先判(pre-judged)”。郑则指,党的立场是要先启动弹劾程序,交由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再报请中央决定。

电台所作言论受质疑

主控官质疑郑出席网台D100节目《风波里的茶杯》提到,戴耀廷说毋须签署任何协议的“良好愿望”,控方认为当中的“协议”是指否决预算案。郑不同意,并解释戴所指的“良好愿望”,是指“赢咗有得选,输咗冇得选”,因为有新闻报道指戴操控选举,港岛区参选人曾在协调会议上曾作讨论,担心签署协议会“制造一个DQ名单俾人DQ”。

16名受审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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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证成立的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已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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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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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