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滥用公屋奖3日收200举报投诉 何永贤有信心刑事化今年内立法
撰文: 吴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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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早前宣布将修订《房屋条例》,把2类滥用公屋行为刑事化,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一年。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今日(18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对于在今个立法年度内完成相关立法有信心,并指已获得多个政党支持。
“举报滥用公屋奖”本月15日起实施,她表示,近日举报滥用公屋数字有上升,暂接获200宗投诉,当中有四分一并非参与举报奖赏计划,另有市民误将私楼、居屋等当成公屋单位,因此需时厘清和整理资料。
何永贤在接受商业电台节目访问时指,过去发现有住户将公屋单位出租,收取每月6000元至7000元租金,或经营健身室等这种严重滥用的行为,当局过去主要透过发出迁出通知书来处理有关违规个案,可能令滥用公屋的人士认为代价不大,“衰啲讲搏得过”。
至于部分公屋住户在单位内经营补习社等,这明显违反租约但未达严重滥用程度的个案,何永贤强调政府会“情理兼备”地处理,以及会因应个案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对较轻微的个案会先进行警告,若未有改善便会执法。她又指出当局设有上诉机制,有120多名委会处理有关个案。
接获约200宗举报 部份非公屋单位 仍需分门别类
“举报滥用公屋奖”本月15日起实施,成功举报者可获发奖金3000元及感谢状。何永贤表示,实施后举报数字有所上升,大约有200宗,不过有关资料仍需整理,因为有部分市民误认私人屋苑、居屋、租置计划等单位为公屋;当中有四分之一表示并非参与奖赏计划。至于滥报情况,她指出市民在举报时需实名并与专门小组会面,相信有助减少滥报。她又认为,市民举报的动机主要是为了维护邻里关系,而不是为了奖金。
她又估计,计划实施后举报数字会增加一倍,约为2600宗,但假设只有一半为成功举报个案,即政府会花费300多万以奖励成功举报的市民。她又表示,举报滥用公屋有助当局收回公屋资源,并可缩短公屋轮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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