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滥用公屋奖$3000│房委会2年回收5000公屋单位 等于1条骏洋邨
“举报滥用公屋奖”1月15日起实施,计划下举报人需以实名举报,若房委会成功根据其资料,向滥用公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举报人可获3,000元现金奖励。近年政府大力打击滥用公屋,房屋局早前书面回复立法会的资料显示,2022/23至2023/24年度,房委会共调查逾3.1万宗怀疑滥用公屋个案,并且成功回收约5,000个被滥用和涉及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单位,更有344宗个案住户被判罪成,7人被判监(包括缓刑)。
房屋局指,房委会除了透过投诉或举报接获怀疑滥用公屋的资料,屋邨管理人员亦会透过日常的管理工作,包括定期家访、审批租户申请及申报资料,以侦测租户有否滥用公屋及查核有否涉及虚报资料等;若有发现怀疑滥用个案,会再转交房署的中央专责小组 — 善用公屋资源分组(善资组)调查。此外,善资组亦会随机抽选部份有较高机会滥用公屋的个案深入调查。
在2022/23及2023/24年度,善资组主动调查个案分别约9,400及11,800宗,而举报和投诉等转介个案则分别有约5,600及4,300宗。
房署将滥用公屋个案主要分为两大类别,包括与住用情况相关(如丢空单位、非户籍人士占用单位、将单位作非住宅用途等),以及与入息和资产申报相关两种,于过去两个年度分别占约15,000及15,900宗。
局方指,房委会于2022/23及2023/24年度,分别收回约2,200个及2,800个因被滥用和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单位,合计约5,000个,形容数量等同兴建一条骏洋邨同等规模的中型屋邨,成效显著。至于由2024年初至9月底,因被滥用和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而被收回的公屋单位约有1,400个。
2年389宗检控个案 344宗罪成、7人判监
上两个年度,因违反《房屋条例》而遭检控的个案有389宗,当中344宗被判罪成,7名住户被判监(包括缓刑),其中最高判刑的两宗个案分别为即时监禁30日及即时监禁两星期。
除上述措施外,房委会由2023年10月开始要求公屋住户由入住开始,每两年申报一次居住情况及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截至2024年10月,首两轮申报共约34万住户当中,有约4,000个住户,因不同原因主动交回或被收回单位。
“举报滥用公屋奖”1月15日实施 奖金达3000元
此外,“举报滥用公屋奖”1月15日起实施,举报人若以实名举报,而房委会成功根据其资料,向滥用公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举报人可获3,000元现金奖励。举报途径,房委会指可透过举报邮柬、房委会或房屋署网页的电子表格、举报热线、电邮给房委会或房屋署,及通知屋邨办事处等方式举报。而举报人士的身份会绝对保密,房委会及房屋署也不会向举报人士透露调查的详情及结果。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另于1月14日提出修订《房屋条例》,拟将严重滥用公屋刑事化,最高可罚款50万元及监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