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口罩.深度】网购口罩频中伏 揭香港电商发展“龟速”之路

撰文: 林嘉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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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持续肆虐,面对本地口罩供不应求,不少年轻人都选择在网上购买口罩。然而,据不完全统计,几乎每位网购口罩的消费者,都遇上不同程度的阻滞,轻则延迟送货,重则财货两失。最惨的是,当你打算投诉有关商户时,会发现香港根本没有任何网购的法律保障!其实,消费者委员会早于2016年建议特区政府引入网购法规,但当局推搪指现有机制已经足够。落后时代发展的香港电商,不知还要“龟速”慢行到何时?

“一罩难求”的当下,特区政府仍然囿于自由经济的教条,不愿主动增加供应或稳定价格,市民只好透过网络平台“自求”口罩。不过,由于香港没有任何网购保障,这个“无王管”的电商市场也成为了不法之徒的犯罪温床,截至2月24日,警方已经接获798宗涉及网购口罩的骗案。网购时,被骗取金钱尚可报警求助,若是遇上货不对办,就可谓求助无门了。

早前有口罩骗案受害人向葛珮帆求证,得知骗徒指民建联、工联会提供协助是虚构。(高仲明摄)

网购零保障 投诉“得个吉”

例如,消委会于2018-2019年度接获4,795宗网购投诉,而去年8月至9月进行的网购实测亦发现,退货或退款的成功率仅五成。不过,由于消委会并没有任何执法权力,即使接获无数投诉或求助,也只能循调解方式处理——假如商户拒绝和解,消委会只能建议投诉人循民事诉讼或其他途径解决事件,但网购金额偏低,消费者往往选择大事化小,事件便不了了之;消委会也会透过定期发布的《选择》月刊点名批评不诚实交易的商户,然而,被“点名”的商家会“转名”洗底重新营业,消费者仍然难有足够保障。

其实,消委会早于2016年针对网购发表《网上消费–香港消费者态度、营商手法及法律保障的研究》,建议政府引入全新法规加强监管网上交易,包括取消交易权丶订立冷静期、披露商品资料。然而,港府一直视若无睹,至2017年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面对立法会议员质询时,更坚称“现时已有不同的法例保障消费者”——即《货品售卖条例》及《商品说明条例》,可打击卖家的误导及欺骗等营商手法,但并没有直接保障网购消费者。值得一提的是,消委会2018年发表《倡议设立强制性冷静期的研究报告》时,竟也以网购问题复杂、社会有所顾虑为由,把“网购”剔除在所建议的“遥距合约”之外,说要留待社会深入讨论。这究竟是“不为”还是“不能”,相信市民自有公论。

早前各区市民抢购口罩。(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港研修例四年“无影” 台湾、英国皆有法宝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网购保障,明显比香港完善得多。

英国《消费者合同条例》(The Consumer rights regulations)于2014年实施,要求卖家必须提供一定程度的货品资料,例如货品丶服务或数码内容的介绍丶任何额外的运输或其他费用丶退货详情(包括取消交易权利及任何所产生的费用)等等。卖家亦必须提供他们的名字丶联络资料丶实际地址。如卖家没有提供以上资料,买家享有的交易取消期可长达一年。英国还设有网购“冷静期”,由买家收到货品起计的14天内,可享有退货及退款权利。另外,于2015年实施的《消费者保障法》亦订明,卖家必须承担任何送货期间所产生的风险,一旦货品的送货期长达卖家原来的承诺时,买家可有权取消交易并获得全额退款。

台湾《消费者保护法》亦列明,网购如同一般消费行为,均可享有7日无条件退货解约的权利。而针对退货费用,法规列明在收货后7天内,可无须说明理由退回商品,过程中亦无需负担任何费用,退换货的运输费用由卖家承担,让消费者可无顾虑地退货。假如卖家不愿意退款,则有机会被罚最高30万元新台币。面对新冠肺炎,台湾更针对网购口罩采取监管措施,严禁任何未具有相关认可的人士于网购平台出售口罩,倘口罩价格与市价不符,必须即时下架。另外,除官方征用的口罩,平台亦不得刊登任何夸大其他类型口罩防疫效用的广告。

台湾针对网购口罩采取监管措施,严禁任何未具有相关认可的人士于网购平台出售口罩,倘口罩价格与市价不符,必须即时下架。图为台湾民众乘搭捷运时皆戴上口罩。(资料图片/美联社)

电商发展超落后 业界形容“亚洲最差”

反观香港,特区政府既对失控的口罩市场不闻不问,也对“无掩鸡笼”般的网购乱象置若罔闻。回想2003年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在港爆发期间,消委会曾与代表口罩供应商的香港科研制药联会合作打击炒风,当市民发现商户炒卖口罩时,可向消委会投诉,待消委会确认名单后,联会将要求供应商停止向涉事商户供货。时至今日,肺炎疫症重临、口罩短缺再现,网购固然可令市民免受实体商店擡价的剥削,却无法确保商品质素;而面对网购口罩诸多“中伏”,消委会也只能建议市民小心留意、细阅消费条例、慎防货不对办。

科技进步,网购渐渐成为年轻人的主流消费模式,但法例的更新明显追不上时代的步伐,这正正折射出电子商务在港“龟速”慢行的困局。内地电商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去年中发表《2019年上半年中国电子商务企业100强榜单》,它们的企业总值高达5.82亿元人民币,占上半年内地GDP的12.92%,当中香港只有万达电商和客路旅行两家企业上榜;再者,香港网购产值只占香港整体零售业的4.7%而已,可见实体消费模式的高度发达。

香港人购买力强,年轻人也热衷在网络平台购物,原本在电商领域拥有巨大潜能。不过,由于实体零售商店无处不在,港人已经对此产生严重依赖,加上网购没有法律保障,消费者难免对产品质量、用户体验及售后服务等形成心理障碍,令电商的发展空间大为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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