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底”:一种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反思
政府有没有“摸底”,是横洲事件其中一个关键问题。从一开始否认“摸底”,变成曾与相关地区人士接触,到最后主动把不同人士列为曾经被“摸底”的对象;这种态度转变的来龙去脉,我们又应该如何去理解?而“摸底”又是否一种必需被废除的本质的恶?这些问题,其实牵涉政治哲学——尤其,是关于自由主义中对“人”的一些理解。
何谓“摸底”
根据现有说法,我们可以把“摸底”理解作以非正式的方式与地区相关人士进行会面。“摸底”的目的,是要收集对方意见以作参考,从而减轻未来制订或执行公共政策时所面对的阻力。作为其中一个收集意见的方法,“摸底”其实没甚么大问题。但当“摸底”成为唯一一个收集意见的渠道,又或者“摸底”的结果能够直接影响到公共政策的制订或执行,这时候“摸底”就违背了自由社会的两个基本价值。
在自由主义思想下,我们可以理解“人”为自主和平等的个体;而“摸底”正是违反了“自主”和“平等”这两个基本价值,所以在自由社会之下并不会接受此一做法。自由主义肯定个体自主性(autonomy)的重要性,亦即是说,只要没有为别人带来伤害,人均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换言之,所有影响个人生活方式的公共政策必须事先知会,并说服受影响的人。明显地,“摸底”并没有尊重个体自主性,因为它没有顾及所有受到政策影响的人的想法。同时,“摸底”亦否定了平等(equality)的重要性。若是人人平等,各人意见的份量应该一样重要,而每个人的想法亦应该受到同等尊重。当“摸底”变成只聆听那被选中的少数,此做法又如何称得上尊重平等?
公共参与的正当性
基于以上考虑,英国University of Sussex社会理论学者Andy Stirling认为:公众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是在公共政策制订中不能缺少的一部分。Stirling亦指出,公众参与有其工具价值及实质作用,因为公众参与能为我们带来更有效的公共政策。以上各种考虑均指出“摸底”欠缺正当性,同时亦解释了政府一开始为何不愿承认他们曾经以此方式接触地区相关人士。
“摸底”之前请三思
“摸底”又是否一种本质的恶?“摸底”又是否必需被废除?现代公共政策的制订需要大量资讯;如前文所述,作为其中一种收集资料的方法,“摸底”并非全然不当。但当“摸底”成为唯一意见收集的渠道,或“摸底”的结果能够直接介入公共政策的制订或执行,此一做法则为一种政治正当性的缺失。
要改变“摸底”这一缺失,我们只能透过增加“摸底”对象的代表性,或增加其透明度。最近政府把更多人列作被“摸底”的对象某程度上是为了增加“摸底”的代表性,从而增加其政治正当性。可惜,由于整个事件缺乏透明度,政府这一做法实际上换来的功效始终不大。
无论如何,在自由主义的视野下,制订或执行对市民生活方式有重大影响的公共政策时必须顾及受影响人的想法,因此“摸底”与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可说是背道而驰。再者,在自由主义眼底,以非正式的方式私下制订公共政策大概应该永远只会是一个矛盾词(oxymo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