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16不认罪被告全部表证成立 13人将出庭自辩

撰文: 郭颢添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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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选案16名不认罪被告的审讯继续,其中4名被告吴政亨、黄碧云、林卓廷及何桂蓝昨要求裁定他们表证不成立,并指控方赖以指证他们的“非法手段”,如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等,在众被告涉案时并未有清晰定义,亦有辩方律师指,控方未能证明否决预算案属违法,或议案被否决必然会颠覆政府等,吴更认为控方未有证明他与其他被告有共同目的。法官昨听毕陈词后,今(9日)拒绝4人的申请,并裁定全部16名被告表证成立。

辩方透露,13名被告将会自辩,另5名被告会传召辩方证人,预料辩方案情需时约39天。案件押后至下周一续审。

16名被裁定表证成立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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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证成立的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13名被告将作自辩

辩方透露,除吴政亨、杨雪盈及余慧明3名被告外,其余13人拟会出庭自辩,大部分被告料作证需时半天,何桂蓝稍长,约时2天。吴政亨、郑达鸿、施德来、梁国雄及李予信等5名被告,将会传召辩方证人。另部分被告将会向法庭提交相关文件,另吴会依赖27分钟录音及电邮纪录,彭会提交区议会文件。

辩方案情料需时39天

法官李运腾预计,控方盘问被告所需时间,至少与辩方主问时间相约,甚至多两至三倍,因控方或需依赖被告将相关文件呈堂。法官陈庆伟则表示,辩方案情或需39天,即约2个月,料下周一将可传召部分被告作供。

4名提出申请的被告及他们的主要论点。(详看下图)

主控官昨陈词时指,控罪中提及的“非法手段”,包括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及迫令特首解散立法会及下台等,其中:“取得过半数议席,无差别否决任何政府议案”属核心议题, 又引用《2021 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指“非法”定义:“作出损害或有倾向损害《基本法》中以行政长官为主导的政治体制秩序的行为”,并认为控方毋须就每一个字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

辩方却质疑控方引用这条条例,在众被告被控时仍未通过,之前对针对“非法手段”的意思欠缺清晰定义;亦有律师指出,虽然控方指无差别否决财案是滥用基本法赋予的立法权,但缺乏证据或相关条例证明否决财案属非法,再者否决预算案,特首也不必然会解散立法会或下台,认为控方案情有缺漏。

至于没有参与初选的吴政亨,其律师陈词时亦指控方未能证明他与其他被告有共同目的,因而要求法庭裁定他表证不成立。

31名已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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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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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 69/2022